蜂助手(301382):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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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8:25:45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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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蜂助手: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00389号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andar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LLP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目 录 页 次
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2
二、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15
报告
www.zdcpa.com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00389号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蜂助手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
一、董事会的责任
蜂助手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
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
蜂助手公司《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
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
蜂助手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以
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
蜂助手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
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蜂助手公司截至2025年6
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需要说明的是,本鉴证报告仅供
蜂助手公司为申请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
蜂助手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必备内容,随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
中国注册会计师:
殊普通合伙)
杨谦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深圳
程纯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639138660 | 201,204,300.00 | 5,049,091.06 |
5810000010120100628217 | 86,734,700.00 | 5,472,885.37 |
810278988880010055 | 16,448,300.00 | 3,280,265.87 |
43050186373600001079 | 29,432,700.00 | -- |
82010078801400008111 | 120,000,000.00 | -- |
735477118951 | 475,552,160.00 | 7,058,351.79 |
654878727667 | -- | 1,511,899.13 |
120910619910018 | -- | 134,386.38 |
658778270569 | -- | 41,620.15 |
5810000010120100707108 | -- | 69,025.58 |
0039295803005677709 | -- | 217,080.9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128907473410001 | -- | -- |
9550889900001634962 | -- | -- |
650978731409 | -- | 509,287.26 |
120925027810000 | -- | 113,550.32 |
730278729042 | -- | 53,677.72 |
| 929,372,160.00 | 23,511,121.53 |
上述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人民币929,372,160.00元与前次发行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895,997,829.08元的差异为33,374,330.92元,具体由以下部分构成:预付的保荐及承销费用人民币3,000,000.00元、预付的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30,374,330.92元。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追加投资、新增募投项目情况
1、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内部投资结构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①项目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未来业务发展,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广州研发中心实施地点拟由“广州白云区”变更为“广州市天河区”,使用自有房产实施;②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具体情况
根据自身战略安排和经营计划以及本次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情况,本着合理、科学、审慎利用募集资金的原则,出于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以及实施效率的考虑,拟对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内部投资
结构调整如下: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拟在广州市白云区和深圳市南山区分别建设研发中心,其中广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变更前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司募投项目之“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原计划实施主体为公司,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经审慎研究,公司计划将“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广州助蜂、广州零世纪;计划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同益;计划将“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广州助蜂。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是公司经营和未来长远发展的考虑,符合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和发展规划,能够加快募投项目实施进度,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及内容,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增加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5)。
3、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变更、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追加投资
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5月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及用途变更的议案》《关于募投项目“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调整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并延期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①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的具体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未来业务发展,公司将募投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全资子公司武汉智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都佳网诚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原计划升级建设地点在深圳、长沙2个重点区域,拟变更为深圳、长沙、武汉、成都4个重点区域,设立营销网点升级及建设展厅,营销网点办公用房均拟采用购置方式。
②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的具体情况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调整,公司将募投项目的内部投资构成进行调整,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总投入金额由2,943.27万元增加至4,465.71万元。
上述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最终用途和涉及的业务领域和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2)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
①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情况
随着智慧停车、自助充电、自助洗车等服务需求逐步增加的市场条件下,对智慧停车管理系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公司提出“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由广州市白云区变更为广州市天河区,在公司自有房产进行智慧停车管理系统的开发,项目建设完成并应用后,有利于满足公司智慧停车业务需求,提高公司智慧停车业务经营效率,提升公司盈利水平。
公司募投项目“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原计划通过租赁方式实施。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增长,产品线不断丰富,综合考虑公司整体规划和合理布局的需求,为保证募投项目实施场地的合理性,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满足公司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升级项目开发及应用等相关需求,通过自有场地实施募投项目更符合公司目前的实际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因此拟通过购置房产的方式取得,由成本类用途变更为效益类用途。
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并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的具体情况
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用途的调整,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入,总投入金额由1,644.83万元增加至2,996.17万元。原募投项目中规划计划租赁600平方米办公用房,用于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本次变更为在广州自有房产进行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升级,拟购买广州市天河区的停车场进行项目应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建设支出实际投资需求超出原计划,资金缺口将使用超募资金追加投资。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3)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
①增加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的经营战略需要,匹配未来业务发展,公司将募投项目“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1
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控股子公司广东丰当科技有限公司、广东悦伍纪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广州市白云区变更为广州市天河区,实施方式拟由购置的方式获取机房及办公用房变更为与控股子公司合作购地自建办公区域与机房。
②募投项目调整内部投资结构及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追加投资并延期的具体情况基于以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的调整,公司将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追加投资,总投入金额由20,120.43万元增加至36,344.21万元,其中使用超募资金9,092.9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7,130.88万元。同时调整内部投资结构,项目建设期拟由24个月延期至36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内部投资结构及部分募投项目用途变更、延期并使用超募资金、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4、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
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4年5月13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19,251.10万元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物联网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以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丰当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周期为48个月,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规划总投资金额为19,251.10万元,全部通过超募资金投资。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丰当科技共同实施投资新增“物联网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事项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公司主业的发展方向和发展战略,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总体风险可控。实施本项目能够为公司的发展以及行业的发展带来良1
注: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广东丰当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由48,300万股上升至69,000万股,占总股本的比例由70%上升至1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6)。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完成上述事项工商登记,丰当公司由公司控股子公司变成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进展暨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公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好的效益,提升公司综合实力,增强公司核心技术和竞争力,为公司长期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支撑和保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
(二)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
2025年 4月 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 2027年 5月16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新增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248,860.35元置换已先行支付发行费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大华核字[2023]0012024号)。截至2023年6月30日,上述金额均已置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已支付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最近3年实现效益的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详见附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说明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归还银行贷款、营销网络建设、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物联网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未能实现承诺收益的说明
不适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六、前次发行涉及以资产认购股份的相关资产运行情况
不适用。
七、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一)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3年8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4年7月17日前,公司已全部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至对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合计金额20,0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归还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0)。
2024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时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4)。
截至2025年6月30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3,000.00万元,暂未到期归还到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 2025年7月3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性补流的募集资金20,000.00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包括 2025年6月30日之前归还的7,000.00万元以及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7月3日归还的13,000.00万元,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产品类型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年化收益率 | 认购金额 | 状态 |
结构性存款 | 2023-08-11 | 2023-11-08 | 1.5%-2.9% | 30,000,000.00 | 已收回 |
结构性存款 | 2023-08-11 | 2023-11-08 | 1.55%+1.15%*n/N | 50,000,000.00 | 已收回 |
80,000,000.00 | | | | | |
2024年6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7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情况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3亿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1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收益凭证、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大额存单、国债逆回购品种等现金管理类产品),上述产品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产品类型 | 起始日期 | 终止日期 | 年化收益率 | 认购金额 | 状
态 |
定期存单 | 2024-01-25 | 2024-04-25 | 1.5% | 100,000,000.00 | 已
收
回 |
结构性存
款 | 2024-02-02 | 2024-04-26 | 1.40%-2.80% | 20,000,000.00 | 已
收
回 |
结构性存
款 | 2024-02-23 | 2024-03-25 | 1.40%-2.55% | 40,000,000.00 | 已
收
回 |
结构性存
款 | 2024-05-06 | 2024-05-31 | 1.2%-1.75% | 240,000,000.00 | 已
收
回 |
结构性存
款 | 2024-12-02 | 2024-12-30 | 0.65%-2.1% | 7,000,000.00 | 已
收
回 |
407,000,000.00 | | | | | |
八、前次募集资金结余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为153,511,121.53元,其中存放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23,511,121.53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暂未归还金额为130,000,000.00元,占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比例为17.13%,前次募集资金未使用完毕的主要原因为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和物联网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
九、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3年6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30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归还银行贷款,其中2,0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1,000.00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蜂助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九月三十日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 | | | | | | |
| | | | | | | | |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 | | 截止日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额 | | | 实际投资金额与
募集后承诺投资
金额的差额 | | |
承诺投资项目 | 实际投资项目 |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募集前承诺投
资金额 | 募集后承诺投
资金额 | 实际投资金额 | |
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
务云平台建设项目 | 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
务云平台建设项目 | 201,204,300.
00 | 292,133,300.0
0 | 257,410,153.
32 | 201,204,300.
00 | 292,133,300.0
0 | 257,410,153.3
2 | (34,723,146.68)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86,734,700.0 | 86,734,700.00 | 72,710,484.0 | 86,734,700.0 | 86,734,700.00 | 72,710,484.00 | (14,024,216.00)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 | 0 | | 0 | 0 | | | |
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
及应用项目 | 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
及应用项目 | 16,448,300.0
0 | 29,961,729.08 | 26,875,076.9
8 | 16,448,300.0
0 | 29,961,729.08 | 26,875,076.98 | (3,086,652.10)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29,432,700.0
0 | 44,657,100.00 | 43,999,092.3
9 | 29,432,700.0
0 | 44,657,100.00 | 43,999,092.39 | (658,007.61)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000,000.
00 | 120,000,000.0
0 | 120,018,179.
52 | 120,000,000.
00 | 120,000,000.0
0 | 120,018,179.5
2 | 18,179.52 |
-- | 物联网应用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 | -- | 192,511,000.0
0 | 100,951,919.
67 | -- | 192,511,000.0
0 | 100,951,919.6
7 | (91,559,080.33) |
-- |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 | -- | -- | 696,441.75 | -- | -- | 696,441.75 | 696,441.75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20,000,000.00 | 20,000,000.0
0 | --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 |
-- | 归还银行贷款 | -- | 110,000,000.0
0 | 110,000,000.
00 | -- | 110,000,000.0
0 | 110,000,000.0
0 | -- |
| | 453,820,000.
00 | 895,997,829.0
8 | 752,661,347.
63 | 453,820,000.
00 | 895,997,829.0
8 | 752,661,347.6
3 | (143,336,481.4
5) |
注1: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于2025年5月结项,募集资金结余696,441.75元(含利息收入),公司转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于2025年5月办理完毕相
关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
注2: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物联网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5年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6月30日上述项目按计划建设实施中,实际投资与承诺投资不存在重大差异。
注3:2025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进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调整至2027年5月16日。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两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
效益(注1) | | | |
| | | | | | |
| |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1-6月 | |
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
项目 | 不适用 | 预计税后内部
收益率为
16.8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 | 不适用 | 预计税后内部
收益率为
16.43%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物联网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截止日投资项目
累计产能利用率 | 承诺效益 | 最近两年一期实际效益 | 截止日累计实现
效益(注1) | | | |
| | | | | | |
| | | 2023年度 | 2024年度 | 2025年1-6月 | |
归还银行贷款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数字化虚拟产品综合服务云平台建设项目、智慧停车管理系统开发及应用项目尚处于建设期,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营销
网络建设项目、物联网应用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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