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文互联(600986):浙文互联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时间:2025年09月30日 19:45:32 中财网
原标题:浙文互联:浙文互联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证券代码:600986 证券简称:浙文互联 公告编号:临2025-056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安新锦”)持有公司股份25,559,9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2%;股东上海鸣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海鸣德”)持有公司股份20,867,7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0%。

?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因自身资金需求,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临安新锦拟减持不超过23,746,800股,不超过公
司总股本的1.6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7,436,800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
16,310,0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10%;上海鸣德拟减持不超过
20,867,70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4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方
式减持不超过7,436,800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50%,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13,430,904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90%。若公
司在上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发生增发、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则减持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一、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25,559,929股
持股比例1.72%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25,559,929股

股东名称上海鸣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股东身份控股股东、实控人及一致行动人 √是□否 直接持股 5%以上股东 □是√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否 其他:无
持股数量20,867,704股
持股比例1.40%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20,867,704股
备注:上述减持主体为公司原股东杭州浙文互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杭州浙文互联”)的合伙人,杭州浙文互联的股份来源为协议转让获得。杭州浙文互联解散后,其持有的股份已通过非交易过户的方式登记至合伙人杭州博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文投资”)、临安新锦、上海鸣德、杭州浙文暾澜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文暾澜”)名下。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博文投资与临安新锦、上海鸣德分别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浙文暾澜为博文投资全资子公司,四方形成一致行动关系。《一致行动协议》的期限已于2025年2月23日到期,到期后不再续签,博文投资与临安新锦、上海鸣德基于《一致行动协议》形成的一致行动关系解除。临安新锦、上海鸣德承诺,在其与博文投资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期限届满后,临安新锦、上海鸣德“在减持浙文互联股票时,将继续按照杭州博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减持行为”。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杭州市临安区新锦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3,746,800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6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436,8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6,310,000股
减持期间2025年10月30日~2026年1月29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股东名称上海鸣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计划减持数量不超过:20,867,704股
计划减持比例不超过:1.40%
减持方式及对应减持数 量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7,436,800股 大宗交易减持,不超过:13,430,904股
减持期间2025年10月30日~2026年1月29日
拟减持股份来源其他方式取得
拟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预披露期间,若公司股票发生停牌情形的,实际开始减持的时间根据停牌时间相应顺延。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否
(二)大股东及董监高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否
临安新锦、上海鸣德承诺,在其与博文投资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期限届满后,临安新锦、上海鸣德“在减持浙文互联股票时,将继续按照杭州博文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的一致行动人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要求,规范减持行为”。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已披露的承诺是否一致 √是□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三、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减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如计划实施的前提条件、限制性条件以及相关条件成就或消除的具体情形等
临安新锦、上海鸣德将根据自身资金需求、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减持的数量及价格存在不确定性。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否(三)其他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督促相关股东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文互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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