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楚江新材(002171):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171 证券简称:楚江新材 公告编号:2025-107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楚江 新材”)分别于2025年3月15日和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第六届 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080,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其中: 1、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楚江高精铜带”)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27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2、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楚江电材”)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21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3、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孙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供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楚江电材供销”)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5,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4、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全资孙公司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楚江带钢”)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8,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5、公司为本次被担保方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徽鑫海”)向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合计不超过100,000万元连带责任担保。 上述担保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8日和2025年 4月12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1、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高精铜带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 江高精铜带向以下银行签订担保合同: (1)向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以下简称“国开行安徽省分行”)申请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国开行安徽省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芜 湖分行”)申请1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中国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3)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浦 发银行芜湖分行”)申请3,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 任担保,公司与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179,500万元,本 次担保后公司对楚江高精铜带的担保余额为212,500万元。 2、根据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电 材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为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无为支行”)申请1,5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 司与工商银行无为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电材的担保余额为179,560万元,本次担 保后公司对楚江电材的担保余额为181,060万元。 3、根据全资孙公司楚江电材供销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 江电材供销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芜湖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中国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电材供销的担保余额为3,499万元,本次 担保后公司对楚江电材供销的担保余额为4,499万元。 4、根据全资孙公司楚江带钢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楚江带 钢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浦发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楚江带钢的担保余额为2,400万元,本次担保 后公司对楚江带钢的担保余额为3,400万元。 5、根据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的生产经营需要,近日公司对安徽鑫 海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芜湖分行”)申请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与中国 银行芜湖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安徽鑫海的担保余额为98,800万元,本次担保 后公司对安徽鑫海的担保余额为99,800万元。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情况如下: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MA8NCIGW4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50,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11月01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九华北路8号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有色金属压加工;高性能 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为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48.81%(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经 审计)。 13、楚江高精铜带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 状况良好。 (二)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677560931C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56,777.3583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8年07月08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县泥汊镇工业区 9、经营范围:导电铜杆、电线、电缆、电磁线生产、加工、销售, 高科技导电材料研发,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废旧五金家电、电子电器产品、线缆回收拆解;再生金属提炼、熔铸、加工、仓储、销售(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84.97%(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 经审计)。 13、楚江电材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三)安徽楚江高新电材供销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高新电材供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MA8NBNFJ6M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赵伟 5、注册资本:3,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10月28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泥汊镇工业区1号 9、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 金材料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供销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95.87%(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 经审计)。 13、楚江电材供销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 状况良好。 (四)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149659233W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姜纯 5、注册资本:2,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5年03月23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大桥镇红旗村 9、经营范围:钢材轧制、焊管加工;钢材、焊管销售;进出口业务 (不含分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公司全资子公司安徽楚江特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39.61%(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 经审计)。 13、楚江带钢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五)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25MA2W03YP95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汤优钢 5、注册资本:48,0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0年07月07日 7、营业期限:长期 8、注册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无为市泥汊镇工业区1号 9、经营范围:无氧铜杆线、光亮铜杆、铜线材、合金复合铜线丝、 精密铜束线、精密铜绞线、高精高导镀锡线丝、高精高导镀锡束绞丝、超细电子铜丝材、新能源汽车铜线、光伏铜导体、电线电缆用高性能铜导体的加工、销售;金属制品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10、被担保方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12、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71.27%(截至2025年6月30日,未 经审计)。 13、安徽鑫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 良好。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高精铜带担保时,与国开行安徽省 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3410202501100003597号借款合同的保证合同 3、签署日期:2025年9月24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15,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高精铜带担保时,与中国银行芜湖 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2025年芜中银保字092号 3、签署日期:2025年9月26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15,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高精铜带担保时,与浦发银行芜湖 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ZB8001202500000409 3、签署日期:2025年9月10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高精铜带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3,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 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楚江电材担保时,与工商银行无为支行 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0131500006-2025年无为(保)字0111号 3、签署日期:2025年9月17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高新电材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为支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1,5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 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五)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楚江电材供销担保时,与中国银行芜湖 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2025年芜普惠保字504号 3、签署日期:2025年9月20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高新电材供销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1,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六)公司为全资孙公司楚江带钢担保时,与浦发银行芜湖分行 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ZB8001202500000427 3、签署日期:2025年9月22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安徽楚江精密带钢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1,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范围除了本合同所述之主债 权,还及于由此产生的利息(本合同所指利息包括利息、罚息和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手续费及其他为签订或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费用、以及债权人实现担保权利和债权所产生的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经债权人要求债务人需补足的保证金。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七)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担保时,与中国银行芜湖分行 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1、协议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2、协议编号:2025年芜中银保字091号 3、签署日期:2025年9月23日 4、签署地点:芜湖 5、担保方: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乙方) 6、被担保方:安徽鑫海高导新材料有限公司(债务人) 7、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甲方) 8、保证最高金额:1,000万元 9、保证担保范围: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 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10、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11、保证期间: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注:2025年9月29日收到上述七份银行签约完成的担保合同。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的相关事项已经2025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二次会议和2025年4月11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3月18日披露的《关于为子公司及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 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本次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原因是满 足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要,有利于拓宽子公司融资渠道,能够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属于下属子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本次被担保对象为全资子公司楚江高精铜带、楚江电材、全资孙 公司楚江电材供销与楚江带钢以及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发展前景、偿债能力、信用状况等进行了全面评估,认为其资产优良、经营良好,财务指标稳健,预计能按约定时间归还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对其提供担保的风险可控。 其中,公司为控股孙公司安徽鑫海提供担保时,其他股东均未提 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虽然其他股东均未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安徽鑫海有绝对的控制权,风险均处于公司有效控制下,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给公司带来较大风险。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含本次) 为人民币881,758万元(其中:为楚江高精铜带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 币212,500万元、为楚江电材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1,060万元、 为楚江电材供销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499万元、为楚江带钢累计 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400万元、为安徽鑫海累计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99,800万元),占公司2025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未经审计)112.72%。 公司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也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4、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5、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最高额 保证合同; 6、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为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7、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安徽楚江科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九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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