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港(601298):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时间:2025年10月08日 17:35:39 中财网
原标题:青岛港: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01298 证券简称:青岛港 公告编号:临2025-034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5年10月2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5年10月28日 10点0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5年10月28日
至2025年10月2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议案名称投票股东类型 
  A股股东H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全文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取 消监事会的议案
2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议案
4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 度》的议案
6关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 任保险的议案
7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 案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8.00关于选举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的议案应选董事(5)人 
8.01苏建光
8.02李武成
8.03吴宇
8.04张保华
8.05崔亮
9.00关于选举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的议案应选独立董事(3)人 
9.01邹国强
9.02李晓慧
9.03姜省路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及2025年9月3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1、2、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不涉及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大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大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
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股票代码股票简称股权登记日
A股601298青岛港2025/10/21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股票账户卡。

2、机构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机构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机构股东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地股东(青岛市以外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

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4日(星期五),13:30-17:00
(三)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港极路7号山东港口大厦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娄女士
邮编:266011
电话:0532-82983087
传真:0532-82822878
(二)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和食宿费用自理。

(三)H股股东参会事项详见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www.hkexnews.hk)发布的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等材料。

特此公告。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8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0月28日

序号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全文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及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2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对 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6关于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成员及高级 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   
7关于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序号累积投票议案名称投票数
8.00关于选举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8.01苏建光 
8.02李武成 
8.03吴宇 
8.04张保华 
8.05崔亮 
9.00关于选举青岛港国际股份有限公司第 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9.01邹国强 
9.02李晓慧 
9.03姜省路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 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和独立董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董事会进行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4.01例:陈×× 
4.02例:赵×× 
4.03例:蒋×× 
………… 
4.06例:宋××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投票数
5.01例:张×× 
5.02例:王×× 
5.03例:杨××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议案名称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方式二方式三方式…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4.01例:陈××500100100 
4.02例:赵××010050 
4.03例:蒋××0100200 
………… 
4.06例:宋××010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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