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豪汇鸿(60098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981 证券简称:苏豪汇鸿 公告编号:2025-065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30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A座26楼会议室(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杨承明先生主持,本次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开和表决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5人,独立董事巫强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0人,监事顾新先生、周晓先生、董峥先生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陆飞女士请假未能出席本次会议,由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冯以航女士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1.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南京)事务所 律师:朱晓红、朱丹丹。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苏苏豪汇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9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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