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畅股份(300861):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
证券代码:300861 证券简称:美畅股份 公告编号:2025-066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5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内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现金分红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及数量。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编号:2024-068)和《回购报告书》(编号:2024-084)。经董事会审议,回购资金来源增加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公司于2025年3月收到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因回购实施期间公司实施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及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相关规则对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如下: 自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10月18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6.5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26.40元/股(含本数)。 自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11月22日)起,回购自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除权除息之日(即2025年7月8日)起,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人民币26.35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人民币18.47元/股(含本数)。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2024年12月19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每月在巨潮资讯网《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1,985,820 0.2956% 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最高成交价 为21.5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15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4,175,291.20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12月19日至2025年9月23日。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实际执行情况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本次回购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 三、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有利于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更好的推进公司的长远发展。本次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的条件。 四、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一)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与回购方案中披露的增减持计划一致。 (二)回购期间,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实施减持计划,情况如下: 1、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7月3日,贾海波先生累计减持549.9991 万股,减持比例1.1458%,减持后贾海波先生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2、2025年6月20日至2025年9月10日,张迎九先生累计减持728.9128 万股,减持比例1.145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2日披露于巨潮资5% 2025-064 讯网的《关于持股 以上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 )。 五、本次回购股份期间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已回购股份数量为1,985,82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2956%,本次已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注2: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七、本次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质押等权利。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完成之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已回购股份后续处理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杨凌美畅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9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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