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研院(300732):持股5%以上股东因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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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09日 00:20:54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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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设研院: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因
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证券代码:300732 证券简称:
设研院 公告编号:2025-075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因
可转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 1%整数倍的权益变动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主要为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设研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投集团”)持股比例由14.49%被动稀释至12.69%,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持股数量发生变化,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297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1年11月11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3,76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37,600万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37,6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1年12月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
设研转债”,债券代码“12313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设研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公司发行的“
设研转债”自2022年5月17日起可转换为公司股份,转股期限为2022年5月17日至2027年11月10日。
2025年8月21日,“
设研转债”满足《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赎回条款,公司启动提前赎回相关工作。2025年9月19日,“
设研转债”赎回工作完成,9月22日,“
设研转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期间,“
设研转债”转股约3,706,555张,公司总股本增加约46,042,233股,交投集团持股比例由14.49%被动稀释至12.69%,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河南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 | |
住所 | 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26号 | | | |
权益变动时间 | 2025年9月12日 | | | |
权益变动过程 |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公司总股本增加,其他股东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 | | |
股票简称 | 设研院 | 股票代码 | 300732 | |
变动方向 | 下降 | 一致行动人 | 无 | |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 否 | | | |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 | | | |
股份种类 | 变动股数(万股) | 变动比例(%) | | |
A股 | 0 | 1.8% | | |
合计 | 0 | 1.8% | |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其他√(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被动稀释) | | | |
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银行贷款□
其他金融机构借款□股东投资款□
其他□(请注明)
不涉及资金来源√ | | | |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 | | |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合计持有股份 | 47,029,248 | 14.49 | 47,029,248 | 12.69 |
其中: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7,029,248 | 14.49 | 47,029,248 | 12.69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 | | | |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 | 否 | | | |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 否 | | | |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 | | | |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 | 否 | | | |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 | | | |
7、备查文件 |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动明细
2、相关书面承诺文件
3、律师的书面意见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
注:本次公告中,交投集团持股比例与其他公告的细微差异,为
可转债不间断转股,不同时点数据差异。
二、其他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均为被动稀释,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控制权稳定性,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特此公告
河南省中工设计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