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气(60087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09:55:51 中财网
原标题:东方电气: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人”)作为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气”或“公司”)2023年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针对东方电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如下核查意见: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类型、发行及锁定情况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类型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中募集资金所对应的新增限售股。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发行情况
2024年11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610号)。

2025年4月14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应的272,878,203股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三)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锁定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应新增股份登记手续完成后,股份认购对象及其认购数量、锁定期情况如下表所示: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认购股数(股)限售期 (月)
1中国东方电气集团有限公司33,090,66818
2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111,131,7006
3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128,655,8356
序号认购对象名称认购股数(股)限售期 (月)
合计272,878,203- 
(四)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应新增限售股尚未上市流通。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股份数量(股)股份比例
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753,903,06324.18%1,026,781,26630.29%
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23,579,06064.91%2,023,579,06059.69%
H股340,000,00010.91%340,000,00010.03%
合计3,117,482,123100.00%3,390,360,326100.00%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限售股形成后至今,除公司完成H股配售68,000,000股股份外,公司股本数量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拟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为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与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金有限公司,上述股东承诺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6
起 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相关股东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五、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39,787,535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5年10月15日(星期三);
3、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如下:
单位:股

序 号股东名称持有限售股 数量持有限售 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 例(%)本次上市流 通数量剩余限 售股数 量
1华建国际实业(深圳)有限公司111,131,7003.21%111,131,700-
2中国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基 金有限公司128,655,8353.72%128,655,835-
合计239,787,5356.93%239,787,535- 
六、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项目 本次上市前变动数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国有法人持有股份1,026,781,266-239,787,535786,993,731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1,026,781,266-239,787,535786,993,731
无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人民币普通股2,023,579,060239,787,5352,263,366,595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408,000,000-408,000,000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2,431,579,060239,787,5352,671,366,595
股份总额3,458,360,326-3,458,360,326 
七、中信证券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作为东方电气的保荐人,经核查后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上述内容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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