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化(000422):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0:10:45 中财网
原标题:湖北宜化: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5-108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9日(周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10月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
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
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76名,代
表股份数量249,856,96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538%。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名,代表股
份数量241,254,44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1635%。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
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473名,代表股份数量8,602,517股,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0.7903%。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
(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共计475名,代表股份数量8,672,517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7967%。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
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
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49,273,2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7664%;反对513,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056%;弃权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
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088,817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2695%;反对513,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9233%;弃权
7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7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刘荷婷律师、陈晨律师现场见
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第七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
第七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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