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晟环保(603165):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荣23转债”转股价格
证券代码:603165 证券简称:荣晟环保 公告编号:2025-081 债券代码:113676 债券简称:荣23转债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因实施权益分派调整“荣23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1.11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0.54元/股 ? “荣23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5年10月16日 ?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实施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根据《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有关规定,在“荣23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公司将按相关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因此,“荣23转债”的转股价格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符合《募集说明书》的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以及有关规定,在“荣23转债”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为调整后转股价,P0为调整前转股价,n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率或配股率,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 因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属于差异化分红情形,每股派送现金股利(D)指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股利,即0.57元/股,具体计算依据详见《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80)。 本次调整前,“荣23转债”的转股价格为11.11元/股,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约定,“荣23转债”的转股价格本次调整如下: P1=P0-D=11.11-0.57=10.54元/股 本次“荣23转债”的转股价格由原来的11.11元/股调整为10.54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10月16日(除息日)起生效。 “荣23转债”自2025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15日(权益分派股权登 记日)期间停止转股,2025年10月16日(除息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浙江荣晟环保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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