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时科技(00295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2951 证券简称:金时科技 公告编号:2025-070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 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9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9月22日披露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及核查情况如下:一、公示情况及审核方式 (一)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及《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文件,并于2025年9月23日通过公司内部办公系统(企业微信)、公告栏发布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将公司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和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期共10天。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名单有异议者,可通过邮件、书面或电话方式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关于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证件、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等相关信息。 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对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结果,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2.拟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关键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员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拟激励对象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4.拟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5.拟激励对象不存在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情形。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列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四川金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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