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华燃气(300483):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483 证券简称:首华燃气 公告编号:2025-072 债券代码:123128 债券简称:首华转债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志红先生 4、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5、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7、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5日(星期四)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利泽西园102号楼二层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5人,代表股份53,552,509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9.707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7,949,40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925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3人,代表股份 45,603,10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782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2人,代表股份1,203,2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1人,代表股份1,203,13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4428%。 除公司股东外,其他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的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2,946,92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692%;反对55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425%;弃权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8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97,6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6706%;反对558,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3983%;弃权4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31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吴焕焕、程思琦出席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决议;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首华燃气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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