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新光学(603297):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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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1:31:1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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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永新光学:宁波
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宁波
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宁波
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永新光学
股票代码: 603297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181号常年展1号馆6层F061-F062-1通讯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百丈街道和源路510号宁兴国贸大厦38楼股份变动性质: 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二〇二五年十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及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
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永新光学”、“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
永新光学拥有权益。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 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5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9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9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10
备查文件.............................................................................................................................................11
宁波
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13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 | 指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兴资产 | 指 | 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永新光学/上市公司 | 指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3297 |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 指 | 宁兴资产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永新光学619,700股股份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格式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 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陈志昂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会展路181号常年展1号馆6层F061-F062-1 |
注册资本 | 6,746.4164万美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200753285848C |
经营范围 | 对香港宁兴(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宁兴(集团)有限公司在中
国境内的资产进行管理,投资(除金融、证券)咨询。 |
营业期限 | 2003-10-23至9999-09-09 |
主要股东名称及持股比
例 | 宁兴(集团)有限公司90%、宁兴集团(宁波)有限公司10%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者
地区居留权 | 在上市公
司兼职情
况 |
陈志昂 | 男 | 董事长,法
定代表人 | 中国 | 宁波 | 否 | / |
江建军 | 男 | 董事 | 中国 | 宁波 | 否 | 任永新光
学董事 |
裘松雷 | 男 | 董事 | 中国 | 香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 任职公司 | 职务 |
陈志昂 | 宁兴(集团)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宁兴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 党委书记 |
| 宁波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 宁兴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 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江建军 | 宁兴(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 宁兴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 宁波市国际贸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董事长兼分公司宁波泛太平
洋大酒店负责人 |
| 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宁兴开发有限公司 | 董事 |
| 宁兴甬金有限公司 | 董事 |
裘松雷 | 宁兴(集团)有限公司 | 副总经理 |
| 宁兴集团(宁波)有限公司 | 党委委员 |
| 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董事 |
| 宁兴甬金有限公司 | 董事 |
| 通商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董事 |
| 宁兴开发有限公司 | 公司秘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5%
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
永新光学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自身资金需要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
2025年9月10日,上市公司披露了《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编号:2025-036),宁兴资产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1,109,367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减持区间自2025年10月9日至2026年1月9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协议或安排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交易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
永新光学股份11,713,3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56%,股份来源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权益分派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和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10月9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
永新光学股份619,700股,占
永新光学总股本的0.56%。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本次变动前 | | 本次变动后 | | 变动时间 | 变动方
式 |
| 持股数量
(股) | 占永新光
学总股本
比例 | 持股数量
(股) | 占永新光
学总股本
比例 | | |
宁兴(宁波)
资产管理有限
公司 | 11,713,378 | 10.56% | 11,093,678 | 10.00% | 2025 年
10月9日 | 集中竞
价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的控制权是否发生变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非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本次权益变动对公司的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不产生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及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3月18日至6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永新光学84,100股,减持比例约0.076%,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持股5%以上大股东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除上述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5年10月9日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证券部。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路169号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574-87915353
邮箱:zqb@yxopt.com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
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5年10月9日
宁波
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宁波永新光学股份有
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木槿
路169号 |
股票简称 | 永新光学 | 股票代码 | 60329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宁兴(宁波)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会
展路181号常年展1号
馆6层F061-F062-1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 增加□减少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无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否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持股数量:11,713,378股
持股比例:10.56%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
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变动数量:619,700股
变动比例:-0.56%
变动后持股数量:11,093,678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10.00% | |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
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 时间:2025年10月9日
方式:集中竞价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
续增持 | 是□ 否 ? | |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
来源 | 不适用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25年3月18日至6月18日期间,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永新光学84,100股,减持比例约0.076%。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 不适用 | | |
益的问题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
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
永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宁兴(宁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2025年10月9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