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创光电(600363):偿还借款暨回购子公司江西联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363 证券简称:联创光电 编号:2025-076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偿还借款暨回购子公司江西联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 少数股权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10,000万元偿还南昌临空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空产业投资公司”)借款暨回购其持有的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联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创显示”)33.0229%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摘牌方式受让临空产业投资公司持有的联创显示33.0229%股权,交易价格为10,000万元。同日,公司与临空产业投资公司就本次交易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目前,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 ? 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5年8月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偿还借款暨回购子公司江西联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关于《参与竞买子公司江西联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10,000万元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出让的方式回购临空产业投资公司持有的联创显示33.0229%股权。回购完成后,联创显示将在工商登记部门办理该股权过户手续,联创显示恢复登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公司2020-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均将临空产业投资公司向公司实际支付的10,000万元股权款作为公司长期应付款入账,且公司按《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约定按时付息,因此,公司本次回购33.0229%股权所支付的10,000万元实质是归还临空产业投资公司债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关于偿还借款暨回购子公司江西联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2025-061) 二、交易进展情况 2025年9月2日,临空产业投资公司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正式公开挂牌转让联创显示33.0229%股权,挂牌截止日期2025年9月29日。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开挂牌转让已期满,经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审核确认,公司为唯一的摘牌方。 2025年9月30日,公司与临空产业投资公司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公司将以10,000万元受让临空产业投资公司持有的联创显示33.0229%股权。目前,本次交易股权转让价款已支付。 三、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公司与临空产业投资公司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同主体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南昌临空产业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产权转让标的 甲方将其持有的江西联创显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33.0229%股权(以下简称“产权”)转让给乙方。该转让标的对应的企业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9,500万元。 (三)产权转让方式 本合同项下产权转让已于2025年9月2日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网站公开披露信息(项目编号:JX2025CQ000064),并于2025年9月30日以协议转让方式确定乙方为受让方,依法受让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 (四)产权转让价格 本合同项下产权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小写)¥100,000,000元。 乙方已支付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转为转让价款。具体约定:受让方交纳价款时,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等额交易价款。交易价款、交易费用未支付完毕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户。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利息按保证金账户所在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五)转让价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全部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后五个工作日内汇入省产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六)交割事项 自省产交所出具交易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合同各方应督促、配合、协助标的企业及时完成企业内部程序及相应的变更登记。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合同的,均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本合同转让价款的20%。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支付转让价款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延迟的应付价款的每日万分之五。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及标的企业因此遭受的损失。逾期付款超过1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向乙方主张前述违约金及损失赔偿。 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报批、变更登记相关义务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标准:本合同转让价款的10%。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解决方式 有关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的,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本合同依法需报请批准的,合同各方应履行或协助履行申报义务,并尽最大努力配合处理审批机关提出的合理要求及质询,以获得审批机关对本合同及其项下产权转让的批准。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临空产业投资公司持有的标的公司33.0229%股权为履行前期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暨回购协议》约定的回购义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办理工商登记变更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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