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体育(300651):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1:35:44 中财网
原标题:金陵体育: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651 证券简称:金陵体育 公告编号:2025-094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换届相关议案。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2025年9月15日召开了职工大会,选举徐燕女士为职工代表董事。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第八届董事会及选举董事长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为李春荣、李剑刚、孙军、赵育龙、陈和平、陈建忠、黄雄及徐燕(职工董事)。

公司董事会选举李春荣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三年,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简历详见附件)
二、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其基本职责、人员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3人)
李春荣(主任委员)、李剑刚、黄雄
2、审计委员会:(3人)
陈和平(主任委员)、李春荣、黄雄
陈建忠(主任委员)、李春荣、陈和平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
黄雄(主任委员)、李春荣、陈建忠
第八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中独立董事过半数并担任主任委员(召集人),审计委员会成员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

上述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总经理:李剑刚
副总经理:孙军、赵育龙、武东国
董事会秘书:孙军
财务总监:孙军
上述人员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董事会秘书孙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四、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聘任情况
证券事务代表:林淳才
证券事务代表林淳才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林淳才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任期三年,任职期限为自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人:孙军、林淳才
联系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兴园路88号
联系电话:0512-58983911
传真:+86-512-58623888
电子邮箱:sunjun@jlsports.com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1.李春荣,男,汉族,1951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历任张家港金体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主任,现任张家港金陵置业有限公司监事,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日,李春荣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4411700股股份,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春荣、施美华、李剑峰、李剑刚四人共同控制发行人,其中李春荣与施美华为夫妻关系,李剑刚、李剑峰为李春荣与施美华之子,李剑峰为李剑刚之兄。)除与董事李剑峰、李剑刚为父子关系外,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2021年5月17日李春荣、李剑峰先生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江苏证监局关于对李春荣、李剑峰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47号),除此以外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李剑刚,男,汉族,1986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苏州金陵共创体育器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金陵材料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现任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江苏金陵洲际文体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苏州金陵玻璃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李剑刚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665880股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李春荣、施美华、李剑峰、李剑刚四人共同控制发行人,其中李春荣与施美华为夫妻关系,李剑刚、李剑峰为李春荣与施美华之子,李剑峰为李剑刚之兄。)除与董事李春荣为父子关系、与李剑峰为兄弟关系外,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3.孙军,男,汉族,1977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供应部长、研究所所长、行政总监、职工监事;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副主任;张家港金陵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浙江金陵体育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海南金彩视频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张家港金陵体育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日,孙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7825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4.赵育龙,男,汉族,1976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光电部部长;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江苏金动感智能设备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金陵洲际文体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元动未来(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公告日,赵育龙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07825股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5.黄雄,男,196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具有经济师专业资格,共产党员。历任江苏客运总公司苏州公司职员;中国平安保险公司张家港支公司总经理;华泰证券张家港营业部营销总监;中信银行张家港支行副行长;兴业银行张家港支行行长;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浙江东晶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华盛锂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江苏沙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熟风范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黄雄先生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黄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6.陈建忠,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专职律师。曾任诺亚控股有限公司律师;苏州江苏正鹏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上海汉盛(自贸区苏州片区)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建忠先生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陈建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7.陈和平,男,汉族,1964年出生,大专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历任苏州长风机械总厂会计;张家港市财政局办事员;张家港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江苏协昌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苏州方正资产评估有限公司监事、江苏国富氢能技术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现任苏州天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主任会计师;江苏澳洋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华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和平先生已参加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培训学习,并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截至本公告日,陈和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8.徐燕,女,汉族,1985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历任张家港市攀峰科技有限公司行政人事;张家港市广丰玻璃有限公司总经职工监事、人力资源科科长。现任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监。

截至本公告日,徐燕女士持有公司股份300股,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9.武东国,男,汉族,1985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历任江苏永钢集团技改项目组班长、项目建设处工程师、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职;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智能化车间车间主任,智能制造事业部部长。现任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日,武东国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林淳才先生,男,汉族,1984年生,中共党员,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现任江苏金陵体育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日,林淳才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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