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蓝电(920779):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920779 证券简称:武汉蓝电 公告编号:2025-101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授权现金管理情况 1.现金管理的审议情况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5年9月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拟投资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决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起 12个月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及办理相关事宜。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应当通过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或者公开披露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实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2. 披露标准 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交易的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超过1,000万元的应当予以披露;上市公司连续12个月滚动发生委托理财的,以该期间最高余额为成交额,适用上述标准。 公司本次以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合计23,100.00万元,全部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本次现金管理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未到期余额为 23,10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4.66%。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达到披露标准,现予以披露。 二、 本次委托理财情况 (一)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投资产品的品种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可以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等要求,公司拟投资的品种为保障投资本金安全的银行定期存款、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或大额存单产品等,且购买的产品不得抵押,不用作其他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三) 累计委托理财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四) 本次委托理财产品受托方、资金使用方情况 本次现金管理受托方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董事会已对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调查,具备交易履约能力,本次现金管理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 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1、投资风险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产品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为尽可能降低投资风险,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公司将及时跟踪、分析各投资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独立董事、内部审计部门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财务负责人向董事会报告; (4)公司将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 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存在下列风险: (1)尽管公司拟投资的产品风险较低,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控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 公司自决策程序授权至本公告日,公司委托理财的情况 (一) 尚未到期的委托理财的情况
六、 备查文件 (一)现金管理的产品说明书、合同等相关认购材料及业务凭证。 武汉市蓝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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