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辰股份(30093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933 证券简称:中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6 债券代码:123147 债券简称:中辰转债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15:00。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环科园氿南路8号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杜南平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总体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97人,代表股份227,282,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7815%。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225,76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49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5人,代表股份1,522,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7%。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6人,代表股份3,532,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650%。 其中: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及其代理人共1人,代表股份2,01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95人,代表股份1,522,9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867%。 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7,08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42%;反对1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15%;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2%。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38,0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4833%;反对16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024%;弃权3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43%。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李化律师、宋伟鹏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中辰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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