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研铂业(600459):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8:11:07 中财网

原标题:贵研铂业: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SINO-PLATINUM METALS CO.,LTD.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五年十月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股东大会须知
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预案》
2、《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预案》
3、《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预案》
4、《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预案》5、《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预案》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预案》7、《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预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预案》
9、《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预案》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须知
为提高股东大会议事效率,保障股东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程序合法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精神,特制定如下大会须知,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严格遵守:一、股东大会设立大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二、董事会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和会议秩序。

五、股东不得无故中断会议议程要求发言。

六、会议议题全部说明完毕后统一审议、统一表决。

七、本次股东大会需通过的事项及表决结果,通过法定程序进行见证。

八、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劝导,共同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和安全。

九、为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有权对大会意外情况作出紧急处置。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秘书处
目 录
议案一:..................................................................3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预案..................................3议案二:..................................................................5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预案.........................5议案三:..................................................................9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预案..................................9议案四:.................................................................66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预案...........66议案五:.................................................................88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预案..........89议案六:................................................................108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的预案..............108议案七:................................................................113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的预案..........................................113议案八:................................................................115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预案............................................................115议案九:................................................................117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预案..............................117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预案
各位股东:
根据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筹集公司发展项目所需资金,公司拟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所需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经过自查和论证,确认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各项条件。具体如下: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条件
本次发行未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9条第3款的规定。

(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条件
本次发行实行公平、公正的原则,每股具有同等权利且为相同价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143条的规定。

(三)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第五十七条、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的发行条件:1.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不超过35名,特定对象须符合股东大会决议规定的条件(具体条件详见议案2之“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2.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发行期首日。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具体条件详见议案2之“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3.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具体条件详见议案2之“限售期”)。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9,1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贵金属功能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贵金属新材料AI实验室建设项目、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基地项目、贵金属二次资源绿色循环利用项目、贵金属合金功能新材料精深加工及智能升级产业化项目、铂抗癌药物原料药产业化项目以及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

(四)不存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不得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情形:
1.公司不存在擅自改变前次募集资金用途未作纠正,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情形;
2.公司最近一年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在重大方面不存在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或者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的情形;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不存在被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情形;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不存在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保留意见所涉及事项对上市公司的重大不利影响尚未消除的情形;3.公司的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年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一年未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4.公司或者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正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或者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6.公司最近三年不存在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违法行为。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符合现行法律法规中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规定,具备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请审议。

2025年10月16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
预案
各位股东:
根据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筹集公司发展项目所需资金,公司拟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所需资金。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法投资组织。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2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法规及本预案所规定的条件,根据申购报价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同一价格认购本次发行股票,且均以现金方式认购。若国家法律、法规对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1=P0-D
(2)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27,942,137股(含本数),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文件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按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9,1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号类型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募集资金
1科技创贵金属功能材料全国重点实56,055.7040,000.00
 新平台验室平台建设项目  
2    
  贵金属新材料AI实验室建设 项目11,098.878,400.00
3产业转 型升级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 代产业基地项目58,394.8317,000.00
4    
  贵金属二次资源绿色循环利 用项目35,972.0613,000.00
5    
  贵金属合金功能新材料精深 加工及智能升级产业化项目40,960.418,000.00
6    
  铂抗癌药物原料药产业化项 目12,000.004,000.00
7补充流 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8,700.0038,700.00
合计253,181.87129,1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相关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文件,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

请审议。

2025年10月16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预案
各位股东:
根据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筹集公司发展项目所需资金,公司拟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所需资金。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请审议。

附件:《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2025年10月16日
证券代码:600459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2025年10月
公司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3、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陈述。

4、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5、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批准或同意注册,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方可实施。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4、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相关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发行的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P-D
1 0
(2)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3)两项同时进行:P=(P-D)/(1+N)
1 0
其中,P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0 1
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6、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27,942,137股(含本数),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文件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按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7、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9,1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号类型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 募集资金
1科技创新平台贵金属功能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平 台建设项目56,055.7040,000.00
2    
  贵金属新材料AI实验室建设项目11,098.878,400.00
3产业转型升级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 基地项目58,394.8317,000.00
4    
  贵金属二次资源绿色循环利用项目35,972.0613,000.00
5    
  贵金属合金功能新材料精深加工及 智能升级产业化项目40,960.418,000.00
6    
  铂抗癌药物原料药产业化项目12,000.004,000.00
7补充流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8,700.0038,700.00
合计253,181.87129,1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8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文件,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

9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不变,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情况。

10、公司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1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5]5号)的相关规定,关于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最近三年的现金分红情况、公司未来股东回报规划情况详见本预案“第五节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填补回报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有关内容详见本预案“第六节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

公司对经营数据的假设分析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公司所制定的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13、有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风险因素主要包括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风险、募集资金运用的风险、行业和经营风险等,有关情况详见本预案“第四节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释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一、通用词汇释义

发行人、公司、 本公司、贵研铂业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云南省国资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云投集团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贵研功能公司贵研功能材料(云南)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司
贵研化学公司贵研化学制药科技(云南)有限公司,发行人子公 司
贵研所昆明贵金属研究所
本次发行/本次 向特定对象发行发行人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行为
股东大会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
董事会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会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
二、专用术语释义

贵金属金、银、铂、钯、铑、锇、铱、钌八种金属
铂族金属铂、钯、铑、锇、铱、钌六种金属
贵金属前驱体材 料贵金属化学制品,贵金属化合物,主要产品有贵金属 盐类,贵金属配合物,贵金属均相催化剂等,主要用 于石油化工、精细化工、煤化工、化学制药等行业直 接作为催化剂或制备催化剂的前驱材料,是贵金属电 镀行业和抗癌药物的重要原料
贵金属合金功能 材料以贵金属中的一种金属为基础,加入其他元素组成的 具有特定功能的合金材料
信息功能材料贵金属电子浆料,主要产品有金浆、银浆、铂浆、钌 浆、银钯浆、铝浆、玻璃浆等,主要用于电子信息、 汽车及新能源等行业
再生资源材料从贵金属废料中综合回收利用的贵金属材料,主 要有贵金属原料、贵金属高纯材料等,主要用于高纯 贵金属原料、电子用靶材、光谱分析用贵金属基体等
第一节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INO-PLATINUMMETALSCO.,LTD.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贵研铂业
股票代码600459
注册资本760,295,046元
法定代表人王建强
成立时间2000年9月25日
联系电话0871-68328190
公司网址http://www.sino-platinum.com.cn
注册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技路988号
经营范围贵金属(含金)信息功能材料、环保材料、高纯材料、电气功能材料及 相关合金、化合物的研究、开发、生产、销售;含贵金属(含金)物料 综合回收利用。工程科学技术研究及技术服务,分析仪器,金属材料实 验机及实验用品,贵金属冶金技术设备,有色金属及制品;仓储及租赁 服务。经营本单位研制开发的技术和技术产品的出口业务以及本单位自 用的技术、设备和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进行国内、外科技交流和科技 合作
注:2025年8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4名因正常调动、退休或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对上述14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487,92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总额已由760,295,046股降至759,807,126股,但工商登记尚未完成注册资本变更。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背景和目的
(一)本次发行的背景
1、国家出台系列政策大力支持新材料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贵金属新材料在支撑国家战略发展方面持续发挥重大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要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培育壮大产业发展新动能。工信部、科技部和自然资源部三部委联合印发的《“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指出,要实施大宗基础材料巩固提升行动,引导企业在优化生产工艺的基础上,利用工业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升先进制造基础零部件用钢、高强铝合金、稀有稀贵金属材料等综合竞争力。科技部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目标,重点开展基础研究,产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原创成果。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九部门印发的《黄金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指出到2027年新一代电子信息、航空航天、高端医疗器械、新能源等领域用黄金、白银高端新材料供给能力明显增强。

贵金属新材料是高端制造、新能源、电子信息、国防军工、石油化工、生物医药、环保催化等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关键领域的核心基础材料与“工业维生素”,具有独特的物理、化学性能及良好的导电性、导热性、工艺性、稳定性和极高的抗腐蚀性等特性,在现代工业体系尤其是高科技以及前沿科技领域中越来越成为不可或缺的关键元素。另外,由于贵金属在全球均属于稀缺资源,其战略价值及核心应用甚至对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和科技自主可控等方面均具有深远影响。因此,近年来,国家持续通过政策、资金、技术攻关等方式多维度强力支持贵金属产业链的高质量发展,确保我国贵金属产业链安全与竞争优势,并持续推动贵金属产业的创新发展。

2、受益于国内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我国贵金属新材料市场需求已成为全球贵金属行业发展的重要驱动力
贵金属凭借高强、高导、高耐腐蚀、高催化活性和高稳定性等卓越性能,成为工业体系中最为特殊且不可缺少的一类材料,为工业生产所提供的材料品种有上千种,应用领域包括航空、航天、电子、能源、化工、石油、汽车、生物医药、环保等诸多行业。2023年全球贵金属总需求量为44,210.3吨,其中,工业、饰品和投资需求量占比分别为48.1%、23.2%和28.7%,工业需求量占比近半,与2019年相比,五年间全球贵金属总需求量增长18.4%。

近年来,在我国产业结构的持续转型升级与优化过程中,信息技术、新能源、医疗健康、环保、化学化工、国防军工等新兴产业实现快速发展,成为了国家重要的经济增长点,产业规模稳步扩大。贵金属由于其难以替代的物理化学性能,成为各类新兴产业领域不可或缺的关键材料。例如,在信息技术领域,贵金属凭借其优异的热、电、磁、力等综合性能,成为众多关键材料的核心组成部分;在环保领域,贵金属催化剂尤其是铂族金属催化剂展现出卓越性能,成为解决多种环境污染问题的关键材料。

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带动我国贵金属新材料市场需求持续攀升,进而带动贵金属需求量稳步提升。2023年中国贵金属总需求量为12,188.5吨,同比增长23.0%,主要驱动力来自工业需求的增长,其中,工业需求占比超八成,与2019年相比,五年间中国贵金属总需求量增长41.7%。2023年,我国贵金属需求量占全球贵金属总需求量的27.6%,其中,工业需求占全球47.7%,是全球贵金属工业应用第一大国。

因此,受益于国内各类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我国贵金属新材料市场需求已成为全球贵金属行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未来,随着科学技术的持续进步和新兴产业的深入发展,我国在全球贵金属市场的影响力预计将进一步扩大。

3、贵金属战略价值日益凸显,推动贵金属全产业链自主可控对我国贵金属产业乃至国家经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贵金属因其独特且优异的物理化学性质,在电子信息、高端制造、新能源、国防科技和国家金融储备领域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然而,在贵金属领域,我国呈现典型的“需求大国、资源小国”特征,原生贵金属矿产资源禀赋相对不足,尤其是铂族金属在我国极度匮乏。根据美国地质调查局报告,截至2023年底全球已探明铂族金属储量约为7.1万吨,主要集中在南非和俄罗斯,储量占比超过90%,中国铂族金属储量占比不到全球0.2%。中国铂族金属需求量约占全球总需求的三分之一,是全球最重要的铂族金属消费市场,但进口依赖度超过80%。

近年来,受南非铂族金属矿产商产能稳定性、俄乌局势以及铂族金属价格等综合因素影响,全球铂族金属供应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二次资源回收在贵金属供给中的 地位越来越重要。随着全球高端科技竞争愈发激烈、产业链重构导致的供应链安全风 险剧增,在当前纷繁复杂的国际环境局势下,贵金属作为核心资源的战略价值日益凸 显,其安全稳定供应对国家国防安全和经济安全日趋重要。 因此,推动贵金属从新材料制造、供给服务到再生资源回收与综合利用全产业链 自主可控对我国贵金属产业乃至国家战略、经济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4、公司业务规模不断创新高,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以及产业升级转型成为公司 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多年以来,公司始终围绕贵金属产业,坚持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理念,经营规 模逐年攀升、不断创新高。如下图所示,近十年来,公司营业收入从2014年的 688,070.53万元稳步增长至2024年的4,750,361.36万元,年均复合增速达到21.31%, 净利润从2014年不足亿元持续攀升至2024年的61,362.95万元。根据公司产业发展 规划,未来,公司将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加快产业转型升级, 通过技术创新与产业升级,强化贵金属产业优势,推动公司不断向产业链、价值链高 端迈进,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二)本次发行的目的
1、以贵金属功能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贵金属新材料AI实验室和云南贵金属实验室为核心,打造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形成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加速度
公司作为中国贵金属产业的领军者,始终以打造国际一流贵金属企业为战略发展目标,坚持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不动摇,实施“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资本运营为助推”的双轮驱动战略。聚焦成果转化赋能产业发展,进一步打造科技创新高地。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贵金属功能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平台和贵金属新材料AI实验室建设项目,项目建成后,贵金属功能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将作为公司中央研发平台的核心,专注于贵金属功能材料、前驱体催化材料基础研究,聚焦突破材料设计、合成制备、性能优化等关键技术。贵金属新材料AI实验室则是将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于贵金属催化材料研发,通过智能算法优化贵金属催化材料的设计与合成,提高研发效率、降低成本,推动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

未来,公司持续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实效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形成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加速度,打造世界一流贵金属原创技术策源地,为公司打造国际一流贵金属领军企业发展战略目标提供核心动力。

2、践行国家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理念,打造具有国际重要影响力的贵金属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有效增强贵金属战略资源保障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影响力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指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此外,面对日益复杂的国际政治经济局势,贵金属供应链的安全性、稳定性对国家工业经济产业链自主可控具有重要意义。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具有国际重要影响力的现代化、规模化贵金属资源富集循环利用产业基地,不仅是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发展、践行绿色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举措,同时也能显著提升我国贵金属资源回收能力,有效降低对进口原生矿产的依赖,增强国家战略资源供应链韧性和战略安全保障能力,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国际影响力。

3、加速转型升级,推动贵金属新材料制造业务效能提升,夯实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发展基石
贵金属新材料下游应用领域十分广泛,一方面,近年来随着下游市场需求持续保持稳定增长趋势,公司贵金属功能材料的产能已无法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另一方面,下游产业的技术进步与成熟对上游贵金属功能材料的成本及性能提出了更高要求。公司紧跟产业发展趋势,加速推进产业布局和转型升级,深入实施补链强链延链,实施“产业化”,发展“数字化”,打造“绿色化”,推进“国际化”,助力相关产业化项目提产扩能和转型升级。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建设贵金属合金功能材料精深加工产线智能升级等项目,不仅能夯实贵金属新材料精深加工规模建设、有效进行提产扩能,亦能通过建设具有先进技术水平的智能化产线,实现产品加工能力提质增效,满足下游领域高端化需求,持续推动公司贵金属新材料制造业务转型升级,夯实贵金属新材料业务高质量发展基石。

4、增强抗风险能力,提升综合实力,助力公司未来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次发行完成后,将一定程度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流动性风险,显著增强公司的资本实力,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将同步提升,资本结构更趋合理,财务稳健程度有效提升。募投项目建成后,一方面将显著提升公司科技创新研发能力,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另一方面,产业升级转型项目建成达产后,预计将带来新的收入和利润增量,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夯实公司核心竞争力,为公司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公司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发行对象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将在本次发行结束后的相关公告文件中予以披露。

四、本次发行方案概况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将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进行,公司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含)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范围为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后,由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届时公司将按新的规定予以调整。本次发行的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原则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量。

本次发行股票采取竞价发行方式,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上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根据发行对象的申购报价情况,按照价格优先等原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调整方式如下:
(1)派发现金股利:P=P-D
1 0
(2)送股或转增股本:P=P/(1+N)
1 0
(3)两项同时进行:P=(P-D)/(1+N)
1 0
其中,P为调整前发行价格,P为调整后发行价格,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为D,每股0 1
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N。

(五)发行数量
本次向特定对象拟发行股票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计算得出,且不超过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30%,即不超过227,942,137股(含本数),最终发行股票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关于本次发行的注册文件为准。

在前述范围内,最终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或者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将按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六)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9,1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类型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 募集资金
1科技创新 平台贵金属功能材料全国重 点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56,055.7040,000.00
2    
  贵金属新材料AI实验室11,098.878,400.00
  建设项目  
3产业转型 升级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 生现代产业基地项目58,394.8317,000.00
4    
  贵金属二次资源绿色循 环利用项目35,972.0613,000.00
5    
  贵金属合金功能新材料 精深加工及智能升级产 业化项目40,960.418,000.00
6    
  铂抗癌药物原料药产业 化项目12,000.004,000.00
7补充流动 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8,700.0038,700.00
合计253,181.87129,1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七)限售期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份因公司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若相关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上交所上市交易。

(九)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公司新老股东按本次发行后的股权比例共同享有公司本次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十)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12个月。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文件,则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之日。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次发行尚未确定发行对象,因而无法确定发行对象与公司的关系。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将在发行结束后公告的发行情况报告书中披露。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云投集团直接持有公司38.60%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云南省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以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已经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相关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尚需有权国资主管部门或其授权主体批复、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

在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公司将依法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向上交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登记和上市事宜,履行本次发行股票的相关程序。

八、本次发行预案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依然满足上市条件,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股票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第二节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 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29,100.00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 号类型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拟投入 募集资金
1科技创 新平台贵金属功能材料全国重点实 验室平台建设项目56,055.7040,000.00
2    
  贵金属新材料AI实验室建设 项目11,098.878,400.00
3产业转 型升级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 代产业基地项目58,394.8317,000.00
4    
  贵金属二次资源绿色循环利 用项目35,972.0613,000.00
5    
  贵金属合金功能新材料精深 加工及智能升级产业化项目40,960.418,000.00
6    
  铂抗癌药物原料药产业化项 目12,000.004,000.00
7补充流 动资金补充流动资金38,700.0038,700.00
合计253,181.87129,100.00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范围内,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数额,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投入金额进行适当调整,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或自筹资金解决。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贵金属功能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类别内容
项目名称贵金属功能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平台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投资56,055.70万元
建设周期24个月
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开展贵金属功能材料、前驱体催化材料以及数智化支撑服务 平台三个方向的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积极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号召,提升新材料产业创新能力,促进公司科技成果转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聚焦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工信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印发的《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2024-2027年)》指出,到2027年,面向新材料产业重点领域,要以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形成产业化能力为目标,支持地方开展中试平台建设和能力提升,打造专业化建设、市场化运营、开放式服务的中试平台体系,支撑新材料产业中试服务能力和供给水平提升,加速实验室成果产业化。

本项目专注于贵金属功能材料、前驱体催化材料研究,聚焦突破材料设计、合成制备、性能优化等关键技术,研发高性能材料产品,符合国家对新材料产业“补短板、强基础”的政策导向。此外,项目建设数智化支撑服务平台,有利于推动新材料领域的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积极响应国家鼓励建立产业创新服务平台的产业政策号召。

(2)打造中央研发平台,整合集团创新平台优势资源,建设聚焦贵金属材料的国家级科研平台,为我国贵金属产业自立自强提供坚实支撑
本项目贵金属功能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建成后将与云南贵金属实验室共同构成公司中央研发平台。未来,公司将以中央研发平台为核心,建立具有核心价值的科技创新平台,逐步实现离散型研发向综合化平台型研发转变,整合云南省乃至全国贵金属顶尖研究资源,聚焦贵金属产业领域,开展新材料领域基础/应用基础、前沿科学、核心关键技术的研究开发,重点解决新产品新技术从“0”到“1”的问题。

此外,作为贵金属新材料产业的增量技术源平台,本募投项目将持续完善公司“基础理论研究—应用开发—产业化共性关键技术开发—产业孵化—推向市场”科技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承接公司各业务板块所需前沿技术、应用基础的委托研究开发,形成系列可孵化的科技成果。本项目将全力推动贵金属材料产业核心技术自主创新,解决重大关键技术需求,助力我国贵金属产业链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

(3)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为公司打造国际一流贵金属领军企业发展战略目标提供核心动力
公司作为中国贵金属产业的领军者,始终以打造国际一流贵金属企业为战略发展目标,坚持贵金属新材料产业发展方向不动摇,实施“以科技创新为引领,以资本运营为助推”的双轮驱动战略。聚焦成果转化赋能产业发展,进一步打造科技创新高地。

本项目建成后,将有效助力公司持续健全以市场为导向、以实效为导向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打造世界一流贵金属原创技术策源地,形成以科技创新引领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加速度,为公司打造国际一流贵金属领军企业发展战略目标提供核心动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本项目符合国家战略发展和政策导向
工信部、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新材料产业发展指南》强调,要加强前沿新材料研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升新材料产业创新能力。科技部和财政部颁布的《关于加强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要瞄准世界科技前沿,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提升原始创新能力为目标,重点开展基础研究,产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原创成果。

本项目系建设贵金属功能材料领域国家重点实验室,聚焦贵金属功能材料、前驱体催化材料研究,致力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填补国内高端材料研发空白,是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新材料产业升级的具体实践,有助于增强我国在全球新材料领域的竞争力,助力实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现代化水平”的规划目标,符合国家战略发展方向和政策导向。

(2)先进的技术创新体系能够保障本项目顺利实施
公司是国内贵金属领域知识创新、技术创新的主要力量,依托多个国家级、省部级及企业级三级创新平台构建了系统性、多领域的技术创新体系。建有稀贵金属综合利用新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贵金属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贵金属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云南贵金属实验室等多个国家级、省部级科研创新平台和院士工作站。此外,公司对科技投入力度逐年加大,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积极开展产业“延链补链强链”,为解决核心技术难题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多年来承担并完成多项国家、省部级的重点项目及配套项目,突破了一系列关键核心技术,成功实现了一批产品替代进口。作为国内在贵金属材料领域拥有系列核心技术、集产学研为一体上市公司,公司完整、先进的技术创新体系将为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奠定坚实基础。

(3)实力雄厚的研发技术团队为本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公司立足中国贵金属新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坚持以人才为支撑、以创新为引领,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深度优化人力资源引、培、用、考、留全体系,大力推进市场化运营和中长期激励机制建设,聚集培养了一批高知识、高技能、高素质的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及高技能产业人才,全力打造了全国领先的贵金属行业人才高地。公司行业经验丰富、专业知识匹配的研发技术和经营管理团队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56,055.70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40,000.00万元,项目投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比
1建筑及安装工程费12,852.0822.93%
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25,609.0045.68%
3工程建设其他费1,703.853.04%
4预备费3,213.195.73%
5铺底流动资金12,677.5822.62%
合计56,055.70100.00% 
5、项目报批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所涉及备案正在办理中,相关程序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二)贵金属新材料AI实验室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类别内容
项目名称贵金属新材料AI实验室建设项目
实施主体云南省贵金属新材料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投资11,098.87万元
建设周期24个月
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设贵金属催化材料智能化研发平台
建设地点云南省昆明市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全球“AI+材料”进入白热化竞争阶段,智能化研发平台建设对我国在新材料研发竞争格局中完成战略突围意义重大
在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与产业变革深度交融的关键时期,人工智能(AI)正以前所未有的力量重塑材料科学研发模式,人工智能、高通量实验和大数据技术的深度融合,推动着材料研发从传统的经验积累和试错迭代模式向智能化第四范式快速转型。

催化材料领域因其多变量、强耦合的复杂体系特性,成为这一变革的前沿阵地。国际能源署(IEA)研究表明,通过智能化研发模式,催化材料的开发周期可缩短40%–60%,试错成本降低50%以上。AI技术在活性位点识别、构效关系建模、工艺参数优化等方面的突破,正成为全球新材料研发竞争的战略制高点,深刻引领新一轮产业技术革命。

在此背景下,我国若不能在短期建成自主可控的智能化研发平台,未来将在贵金属新材料等战略领域面临技术代差拉大的风险。本项目旨在打造智能化贵金属材料研发平台,服务于国六/国七催化剂、VOC、氢能燃料电池等战略产业,开发出高性能催化材料,并形成可复制的智能研发标准体系,向高温合金、电子封装材料等领域延伸应用,构建新型智能化研发创新平台,助力我国在全球新材料研发竞争中完成战略突围。

(2)积极响应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制高点
随着AI技术的蓬勃发展,人工智能与新材料的融合已经成为国家科技自立自强的重要支点。工信部、科技部、自然资源部联合颁布的《“十四五”原材料工业发展规划》提出,要构建“数据-算法-实验”三位一体的智能研发体系,工信部、发改委联合发布的《新材料中试平台建设指南》强调加快高通量实验与机器学习技术的集成应用。

近年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科技重大专项等多渠道资金正在持续支持新材料研发,可以看出,国家正通过顶层设计系统性推进“AI+材料”能力建设,凸显出我国突破关键核心材料技术的迫切需求。

贵金属催化材料的研发效率提升直接影响到国七排放标准升级等国家战略产业的实施。据测算,传统研发模式下,新型催化剂从概念到产业化需5-10年,而智能化研发可将周期缩短至3-5年。这一效率提升对保障国家能源安全和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具有不可替代的战略价值。本项目建设不仅是对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直接响应,更是抢占新一轮科技革命制高点的关键布局。

(3)发挥贵金属材料链长企业引领作用,变革研发模式,推动贵金属产业技术升级和市场扩展
公司作为中国贵金属材料领域的链长企业,始终致力于实现贵金属材料领域的原始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突破。公司牵头建设的“贵金属功能材料全国重点实验室”系我国唯一聚焦贵金属材料的国家级科研平台,致力于在贵金属功能材料、贵金属催化材料等方向上实现技术突破和原始创新。然而,贵金属催化材料研发面临高复杂度、高成本和长周期问题,传统“试错法”研发模式已成为实现战略目标的主要瓶颈。本项目通过建设智能化研发平台,深度融入人工智能、大数据、高通量计算与实验等智能化手段,实现材料研发范式的根本性变革,把实验室打造为国家“AI+材料”第四范式的标杆,输出标准、模型、数据、人才。此外,智能化研发平台的建设还将推动贵金属相关产业的技术升级和市场扩展,支持集团旗下诸多核心主体的技术进步,促进贵金属产业链的整体提升。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本项目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
国家“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同各产业深度融合。同时,国务院印发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提出要加快人工智能与各产业深度融合,统筹布局人工智能创新平台,构建智能材料研发新范式。

本项目系建设贵金属新材料AI实验室,将人工智能技术与材料科学相结合,聚焦贵金属催化材料智能研发,属于新材料与人工智能交叉的战略性新兴领域。通过智能算法优化贵金属催化材料的设计与合成,能够有效提高研发效率、降低成本,推动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既符合新材料产业前沿技术研发的政策导向,又响应了人工智能与产业融合发展的政策要求。通过智能研发技术,加速贵金属催化材料的创新进程,提升我国在全球新材料产业中的竞争力,对推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规划高度契合。此外,本实验室将积极与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开展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方向。

(2)公司前期采集的海量数据和技术储备为本项目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保障自2018年启动云南省稀贵金属基因工程以来,公司作为牵头单位深度参与构建数据库平台、高通量实验平台等,采集超3600万条多源异构数据,涵盖了催化反应动力学、表面物理化学性质、晶体结构表征等多维度信息。这些数据为建立“结构-性能-工艺”机器学习模型提供了关键支持,并成功指导了10余种新材料的研发。此外,公司自主设计开发了高通量实验设备,显著提升了实验效率,具备了将实验成果迅速转化为产业应用的能力。前期项目大量的数据和技术积累,为本项目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具有深厚专业知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技术团队为本项目建设奠定了坚实基础在实施云南省稀贵金属材料基因工程专项期间,公司已积累了丰富的人员和技术储备,组建了一支由材料科学、计算化学、人工智能以及催化工程等领域的专家组成的多学科融合团队,该团队在贵金属材料研发方面具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此外公司还与国内外知名科研机构和企业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形成了强大的外部技术支持网络,这些合作伙伴包括顶尖大学的研究团队和业内领先的技术企业,合作模式涵盖联合开发、技术共享和知识转移等,强大的技术团队为本项目的建设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4、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1,098.87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8,400.00万元,项目投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投资金额占比
1建筑及安装工程费806.987.27%
2设备及软件购置费7,300.0065.77%
3工程建设其他费304.012.74%
4预备费672.886.06%
5铺底流动资金2,015.0018.16%
合计11,098.87100.00% 
5、项目报批情况
截至本预案公告日,本项目所涉及备案正在办理中,相关程序的办理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三)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基地项目
1、项目概况

类别内容
项目名称贵金属二次资源富集再生现代产业基地项目
实施主体贵研资源(易门)有限公司
总投资58,394.83万元
建设周期48个月
主要建设内容建设现代化、规模化的贵金属二次资源回收再生利用产线基地
建设地点云南省玉溪市
2、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贵金属二次资源循环利用系国家战略资源安全保障迫切需要
贵金属是现代工业、高新技术、国防军工和国家金融储备不可或缺的战略性资源。

然而,贵金属属于不可再生资源且自然界储量较少,随着矿产资源不断开发利用,原矿将日益枯竭,我国原生贵金属矿产资源禀赋相对不足,尤其是铂族金属在我国极度匮乏,贵金属二次资源越来越成为重要的贵金属原料供应来源,被称为“移动的城市矿山”,其种类繁多,品位较高。发达国家把贵金属二次资源循环利用作为一个重要的产业关键环节加以布局和支持。随着我国成为贵金属工业应用的第一大国,贵金属二次资源循环利用在贵金属工业中越来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稀贵金属作为未来高科技发展不可或缺的关键元素,战略价值愈加凸显。随着贵金属一次矿产资源的不断开采,高品位资源严重匮乏,矿产金、银、铂族金属生产加工成本不断上升,贵金属资源循环利用在贵金属原料供应来源中的重要性将越来越高。

本项目建设能够显著提升我国从电子废弃物、报废汽车催化剂等各类废弃物中回收提取贵金属的能力和规模,变“城市矿山”为稳定可靠的资源来源,有效降低对进口原生矿产的依赖,增强国家战略资源供应链韧性和战略安全保障能力。

(2)贵金属二次资源循环利用是践行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的关键举措一方面,原生贵金属矿开采通常伴随着巨大的能源消耗、生态破坏(土地占用、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重金属污染和碳排放;另一方面,含贵金属废弃物(尤其是电子垃圾、废催化剂)若处置不当,其中的重金属和有害物质会对土壤、水体、空气造成严重污染,威胁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

本项目对贵金属二次资源进行集中、规范、高标准的回收处理,使其能再利用,不仅能够有效消除贵金属废弃物污染源,实现废弃物无害化、资源化,显著改善环境质量,而且二次资源回收的能耗和碳排放远低于原生矿产开采冶炼。因此,本项目实施是落实国家“双碳”战略、践行循环经济发展的关键举措。

(3)发挥公司作为贵金属二次资源循环利用领域龙头企业的产业引领作用贵金属资源循环利用作为公司践行国家绿色循环经济理念的业务布局,是公司打造全产业链中的重要一环。经过多年深耕,公司目前已形成年处理5000吨贵金属二次资源物料的生产能力,年产出铂族金属10吨、黄金5吨、白银150吨,其中铂族金属回收在国内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在行业内的龙头地位标志着其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方面的引领价值。

本项目系建设二次资源循环再生现代化产业基地,基地的建设与运营将树立行业标杆,推动制定更严格的环保、安全和产品质量标准,引领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化发展,提升我国在全球贵金属循环利用领域的技术话语权和竞争力。

3、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1)本项目符合国家发展循环经济战略目标
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十四五”循环经济发展规划》指出,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循环利用,对保障国家资源安全,推动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国务院印发的《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明确提出,要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相关国家政策多次强调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是国家战略。(未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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