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孚新科(688359):三孚新科: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证券代码:688359 证券简称:三孚新科 公告编号:2025-038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2025年9月22日,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全体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9月23日和2025年10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及《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6)。 二、 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2025年10月10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回购股份90,1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9%,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67.30元/股,最低价为66.0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99,904.25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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