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002913):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8:25:31 中财网
原标题:奥士康: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5-063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人民币9,000万元(含)-1.8亿元(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40元/股,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40元/股调整至39.4元/股。公司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39.4元/股(含)调整为53.35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5年5月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3、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2,888,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9101%,最高成交价为39.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64元/股,成交金额为 90,039,741.52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至此,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5月7日至2025年8月27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回购实施期限等内容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回购实施完成后公司的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均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公司股本预计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公司在回购股份后按既定用途成功实施,总股本不会变化;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或所回购股份未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总股本则会相应减少。

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并且全部锁定,公司股本变化情况预计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回购前 本次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比例(%)股份数量(股)比例(%)
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52,091,63016.41%18,565,3905.85%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5,268,87483.59%298,795,11494.15%
总股本317,360,504100%317,360,504100%
注:1、回购实施期间,公司高管限售股变动,导致限售条件流通股减少36,414,540股;2、上述变动情况仅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该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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