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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锦能源(00072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9:10:31 中财网
原标题:美锦能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5-114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会议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15:00
2、会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姚锦龙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人,代表股份(1,646,121,5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7.3823%)。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1,326)人,代表股份(37,782,9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580%)。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的各项议案经与会股东及授权代表审议,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提案1.00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8,371,8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14%;反对3,9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66%;弃权1,5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50,2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566%;反对3,984,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463%;弃权1,54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71%。

提案2.00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732,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833%;反对20,84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79%;弃权1,3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611,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3177%;反对20,845,4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1715%;弃权1,32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108%。

提案3.00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621,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767%;反对20,94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35%;弃权1,3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9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500,1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241%;反对20,940,1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4221%;弃权1,34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537%。

提案4.00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415,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45%;反对21,024,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86%;弃权1,4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93,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779%;反对21,024,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6463%;弃权1,46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758%。

提案5.00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381,6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25%;反对20,970,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454%;弃权1,5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2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60,0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3887%;反对20,970,6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5029%;弃权1,55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085%。

提案6.00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0,783,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269%;反对21,345,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676%;弃权1,7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1,8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054%;反对21,345,8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4959%;弃权1,77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987%。

提案7.00关于修订《重大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61,396,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6633%;反对20,77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35%;弃权1,7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3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5,274,7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4276%;反对20,770,93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743%;弃权1,737,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981%。

提案8.00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8,361,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08%;反对3,90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317%;弃权1,6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239,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5.3292%;反对3,902,0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76%;弃权1,6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86,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432%。

提案9.00关于更换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8,762,3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46%;反对3,75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30%;弃权1,3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2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2,640,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3902%;反对3,755,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88%;弃权1,38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10%。

提案10.00关于购买董高责任险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7,908,15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39%;反对4,3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7%;弃权1,6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1,786,56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4.1294%;反对4,37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5748%;弃权1,623,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9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959%。

提案11.00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679,214,47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15%;反对3,53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099%;弃权1,1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33,092,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5868%;反对3,534,3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544%;弃权1,15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58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太原)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齐春艳、刘颖
3、结论性意见: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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