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实业(00015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股票简称:国际实业 股票代码:000159 编号:2025-65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 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常州街189号国 际实业四楼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由董事长冯建方主持。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有关法律法 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17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132,441,47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7.5526%,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09,708,8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22.82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75人,代表股份 22,732,5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292%。 公司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 聘请的法律顾问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表决方式以记名方式进行,网络投票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194,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486%;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7%;弃权1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1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85,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7179%;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5%;弃权1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92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方案的议案》; 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385%;反对3,11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1%;弃权1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3,3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385%;反对3,11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1%;弃权1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2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0,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248%;反对3,11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1%;弃权1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8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0,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248%;反对3,11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1%;弃权11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861%。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06,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072%;反对3,11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1%;弃权1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06,2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072%;反对3,11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1%;弃权114,5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5037%。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5996%;反对3,166,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80%;弃权1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459,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5996%;反对3,166,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9280%;弃权107,4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25%。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3,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371%;反对3,11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1%;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3,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371%;反对3,11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1%;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3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2,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367%;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5%;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2,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367%;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5%;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3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3,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376%;反对3,111,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87%;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3,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376%;反对3,111,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87%;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3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8.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2,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367%;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5%;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2,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367%;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5%;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3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9.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3,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371%;反对3,11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1%;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3,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371%;反对3,11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1%;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3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1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决议有效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1,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943%;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5%;弃权29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2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16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321,4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4.9943%;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5%;弃权29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221,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3162%。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2,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367%;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5%;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2,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367%;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5%;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3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3,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371%;反对3,11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1%;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3,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371%;反对3,11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1%;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3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3,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371%;反对3,11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1%;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3,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371%;反对3,11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1%;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3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 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21,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90%;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7%;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2,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367%;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5%;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3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新疆融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免于履行 要约收购义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2,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367%;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5%;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2,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367%;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5%;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3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21,8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91%;反对3,11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6%;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3,0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371%;反对3,111,8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1%;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3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之股份 认购协议>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2,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367%;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5%;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2,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367%;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5%;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3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涉及关联 交易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2,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367%;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5%;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7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2,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367%;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5%;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3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 报规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21,9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91%;反对3,111,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6%;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3,1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376%;反对3,111,7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87%;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3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29,221,78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5690%;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97%;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1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9,512,90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85.8367%;反对3,111,9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6895%;弃权10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 默认弃权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4738%。 根据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姓名:朱明、姜黎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本次股东会 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国际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中财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