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机股份(920943):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9:16:11 中财网
原标题:优机股份: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公告

证券代码:920943 证券简称:优机股份 公告编号:2025-118 债券代码:810011 债券简称:优机定转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及2025年10月9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467号)文件同意,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20万张,面值100元/张,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亿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增值税)4,662,264.1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115,337,735.85元,到账时间为2025年8月19日。

二、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净额为11,533.77万元,低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的募投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12,000.00万元,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公司拟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并结合各募投项目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号项目名称原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调整后募集资金 使用金额
1阀门智能柔性生产线及配套设施技术改造项目7,000.006,741.32
2高端铸造及加工改扩建项目5,000.004,792.45
合计12,000.0011,533.77 
三、 本次调整事项的具体原因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系基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并根据公司实际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

四、 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5年9月2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已经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董事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批。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于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事项无异议。

五、 备查文件
(一)《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 《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决议》;
(四)《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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