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兆点胶(920026):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9:16:11 中财网
原标题:卓兆点胶: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兆点胶”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有关规定,对卓兆点胶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年9月18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01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于2023年10月19日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
12,320,000股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0,32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1,665,963.68元。

2023 10 11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年 月 日全部到位,并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苏州卓兆点胶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353号)。前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用专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项目名称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累计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累计投入 进度原计划项目达到预 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1年产点胶设备 和点胶阀4410 台产业化建设 项目88,700,700.002,417,450.002.73%2025年10月10日
2智能点胶设备 及核心零部件 研发项目82,821,300.0019,652,277.5023.73%2025年10月10日
3偿还银行贷款50,000,000.0050,004,722.22100.01%-
4补充流动资金60,143,963.6829,566,410.9649.14%-
合计281,665,963.68101,630,860.68   
注:项目“偿还银行贷款”,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超过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部分,为该募集资金账户结息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账户名称银行名称专户账号金额(元)
1中信银行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 科技城支行81120010121007632455,466,266.76
2交通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 片区支行32560500001300127636318,348,513.07
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 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370901880002940231,562,667.63
合计--25,377,447.46
注1:表格中募集资金余额未包括购买理财产品金额;
注2:截至2025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6,000万元,分别为2025年4月7日购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3,000万元结构性存款、2025年4月9日购买中信银行苏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城支行6,000万元结构性存款、2025年6月6日购买交通银行江苏自贸试验区苏州片区支行7,000万元结构性存款。以上银行理财产品均为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市场风险较小,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证本金安全的要求。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日期
年产点胶设备和点胶阀4410 台产业化建设项目2025年10月10日2026年10月10日
智能点胶设备及核心零部件 研发项目2025年10月10日2027年4月10日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1、2024年,因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变化、下游应用领域需求收窄等多重因素的影响,公司订单规模不及预期,考虑到当年终端客户需求下降等因素,公司对于“年产点胶设备和点胶阀4410台产业化建设项目”的投入时间有所延迟,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年产点胶设备和点胶阀4410台产业化建设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417,450.00元,投资进度为2.73%,预计募投项目原计划完成期限将会延迟;
2、新兴领域在2024年仍处于孵化阶段,研发方向并未完全明确,研发力度及进度有所放缓,公司对于“智能点胶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的投入时间有所延迟,实际投资进度较原计划有所延后。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智19,652,277.50
能点胶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元,投
资进度为23.73%,预计募投项目原计划完成期限将会延迟。

本着对投资者负责及谨慎投资的原则,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开展情况,为保证募投项目的建设成果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及股东长远利益的要求,保障募集资金安全,公司将在充分考虑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募投项目实施现状,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公司审慎决定将募投项目“年产点胶设备和点胶阀4410台产业化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6年10月10日,“智能点胶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的规划建设期延长至2027年4月10日。

(三)募投项目重新论证情况
1、年产点胶设备和点胶阀4410台产业化建设项目
(1)公司现有及潜在客户为公司后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经过多年的技术积累,公司已成为国内为数不多的具备智能点胶设备核心零严格的验证标准,一直深受行业的认可和客户的青睐,拥有了一定的品牌知名度。

目前,公司主要客户仍集中在消费电子领域,如苹果公司、立讯精密歌尔股份博众精工等。根据客户群体的特征,公司建立了健全、专业、高效的客户服务体系。配合客户进行前期开发,通过公司内部各部门联动响应机制,快速完成客户试样需求,满足客户产品交期的需求。完善的服务体系大大增加了客户粘性,公司主要产品均具备稳定的市场基础,为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有力条件。

公司现有及潜在客户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以及公司未来的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2)公司未来发展方向为延期项目争取更大的市场空间
公司目前已形成“1+4+X”的多元化发展架构,旨在全面深化业务布局并探索新兴增长点。当前各业务板块正处于蓄势待发的孕育期,其中如视觉检测、新能源板块已实现了部分突破,取得了客户量产订单,这些前瞻性的布局为公司未来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募投项目争取更大的市场空间。

(3)公司目前已积极推进项目实施
2024年,受终端应用领域需求变动的影响,公司订单数量未达预期,且新兴业务板块尚处于起步阶段,短期内难以形成规模化订单,公司本着以全体股东利益为先的原则,谨慎进行生产线扩产,因此“年产点胶设备和点胶阀4410台产业化建设项目”进展趋缓。2025年度,针对“年产点胶设备和点胶阀4410台产业化建设项目”,公司已购置部分高精度设备,进行新产品加工的前期验证测试。

后续公司将视各下游应用领域项目的实际达成情况判断扩产的方向,根据不同应用领域及终端应用产品的需求情况,扩建相应的高标准车间及相应生产线设备。

2、智能点胶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
(1)随着下游应用领域的扩大及消费电子类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公司需要持续进行研发工作。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高精度智能点胶设备、点胶阀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工业技术水平要求的提高,自动点胶机、智能视觉、高速点胶和喷射点胶等技术不断开发并应用于点胶工艺。目前,点胶机等流体控制设备和其他电子装联SMT设备的技术发展,已步入不断优化提升的阶段。一方面,随着电子胶水的应用普及,点胶设备的应用也会更加广泛和多样化;另一面,随着电子类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未来点胶技术必须适应智能微系统和小尺寸元件的需要,这就要求点胶设备必须向高精度、智能化发展。

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专注于高精度智能点胶设备、点胶阀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传统工业产品生产流水线中点胶工艺需要人工操作,重复繁杂,且一致性难以得到保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工业技术水平要求的提高,自动点胶机、智能视觉、高速点胶和喷射点胶等技术不断开发并应用于点胶工艺。目前,点胶机等流体控制设备和其他电子装联SMT设备的技术发展,已步入不断优化提升的阶段。一方面,随着电子胶水的应用普及,点胶设备的应用也会更加广泛和多样化;另一方面,随着电子类产品的快速更新换代,未来点胶技术必须适应智能微系统和小尺寸元件的需要,这就要求点胶设备必须向高精度、智能化发展。

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公司实时把握行业技术的发展动态,为产品批量生产做准备,同时有利于公司降低技术成本,为满足更加多元化的应用需求和下游行业不断提升的技术要求提供保障,从而提升公司业务水平。

(2)公司在不同领域的持续布局,需要加大研发投入。

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取决于产品的技术优势。公司需要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不断提升研发创新能力,为产品提供技术赋能,以面对竞争日益激烈的市场环境,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项目将对多个领域的点胶核心零部件及其关键技术进行研发,本项目建设有利于促进产品技术升级,更好满足市场及客户需求,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公司拟对“智能点胶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投资概算进行调整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人民币8,282.13万元,为提高研发效率,充分利用现有设备,公司拟根据实际研发需求对本项目的投资概算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序号项目原投资金额(万元)调整后投资金额(万元)
1设备及软件购置费4,405.261,328.23
2安装工程费121.867.60
3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525.106,768.86
4预备费229.91177.44
合计8,282.138,282.13 
①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本项目拟新增研发设备80台(套),购置金额为1,253.23万元,新增研发软件系统13套,购置金额为75万元。

公司建设智能点胶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的目的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旨在持续提高公司产品的研发设计能力、产品性能以及生产工艺,不断研发出适合市场需求的产品。设备和软件购置的选择是基于研发方向和目标确定的,设备单价系根据历史采购价格或由采购部门向相关供应商询价来确认。

②安装工程费
本项目设备安装、调试费用系7.60万元,系根据行业惯例,按照研发和测试设备购置费的3%进行估算。

③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的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6,768.87万元,主要系项目前期工作费、项目试验研究费、职工培训费和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金额(万元)
1项目前期工作费30.00
2项目试验研究费6,697.76
3职工培训费20.55
4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费20.55
合计6,768.86 
其中,项目试验研究费主要由研发人员薪酬和材料费用组成,研发人员薪酬和材料费用分别为4,145.82万元和2,551.94万元。

④预备费
本项目预备费为基本预备费,是针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难以预料的支出而事先预留的费用。本项目基本预备费系按照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除研发人员薪酬外)之和的5%计算,为177.44万元。

调整后,公司智能点胶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所需各项资金需求明确、合理,更加符合公司现行实际的研发需求。

(4)公司目前已积极推进项目实施
最近两年,公司总体订单低于预期,为保持稳定的盈利能力,近两年公司研发规模未大规模扩张,因此本项目实施进度不及预期。但上市以来,公司研发投入持续保持稳定,未因终端需求变化减少研发投入。未来公司将在现有产品及技术工艺的基础上,持续聚焦点胶设备、点胶阀及其核心部件的研发。同时,公司将壮大自身核心研发及制造团队,进行新产品的自主设计与生产工序的设定,从而满足广阔的市场需求。

四、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后的计划
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公司高度重视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目前正结合行业环境变化及实际经营需求,对原定实施计划进行动态优化调整。根据最新评估,预计项目整体达产时间将根据市场条件分阶段推进,具体分期投资安排将综合考虑资金使用效率、产能消化能力及上下游配套情况等因素审慎确定。

五、保障后续按期完成的措施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密切关注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和使用情况,科学合理地进行决策,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切实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亦将密切跟踪市场动态变化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持续强化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监督力度,全力防范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稳步推动募投项目按计划如期完成,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安全性与规范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审议程序
2025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年产点胶设备和点胶阀4410台产业化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0月10日,将“智能点胶设备及核心零部件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7年4月10日。除上述延期外,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变。

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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