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云钛业(300891):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891 证券简称:惠云钛业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23168 债券简称:惠云转债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及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东省云浮市云安区六都镇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钟镇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7 、会议总体出席情况 (1)股东现场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213,708,7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7813%。(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00,008,013股,其中回购专户中库存股2,641,684股,该回购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因此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397,366,329股,下同。)现场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09,2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40%。 (2)股东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8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3%。 通过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2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合计为1,089,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3%。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4)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表决: 提案1.00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工商备案事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35,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74%;203,300 0.0946 反对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弃权 6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8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5,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4518%;反对2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1%;弃权60,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631%。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1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31,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7%;反对2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8%;弃权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2850%;反对2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4%;弃权6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56%。 本分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2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26,2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2%;反对2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7%;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6,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230%;反对20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46%;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4%。 本分项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2.03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05,8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37%;反对2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4%;弃权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6,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512%;反对20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61%;弃权87,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827%。 本分项获得通过。 提案2.04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19,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0%;反对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弃权6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943%;反对21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091%;弃权6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66%。 本分项获得通过。 提案2.05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19,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0%;反对2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0%;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943%;反对21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33%;弃权6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824%。 本分项获得通过。 提案2.06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19,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0%;反对2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88%;弃权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9,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943%;反对212,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139%;弃权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18%。 本分项获得通过。 提案2.07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17,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91%;反对2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0%;弃权6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085%;反对21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282%;弃权6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633%。 本分项获得通过。 提案2.08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32,1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59%;反对2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8%;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3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3041%;反对2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4%;弃权6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966%。 本分项获得通过。 提案2.09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26,5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33%;反对2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8%;弃权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0373%;反对2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4%;弃权7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33%。 本分项获得通过。 提案2.10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25,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8%;反对2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3%;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5,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9849%;反对20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69%;弃权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4,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682%。 本分项获得通过。 提案3.00关于废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06,7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1%;反对2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8%;弃权9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0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940%;反对20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994%;弃权9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066%。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提案4.00关于公司2025年下半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28,3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42%;反对2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6%;弃权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231%;反对20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851%;弃权67,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918%。 本提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4,519,4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00%;反对2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9%;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81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6991%;反对21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138%;弃权6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3.2871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 本提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王霏霏、熊茂竹 (三)结论性意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惠云钛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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