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草生态(300355):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300355 证券简称:蒙草生态 公告编号:(2025)076号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取消、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15:00。 3、召开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生盖营村生盖营巷蒙草种业中心三楼会议室。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朱长虹女士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情况 参与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19人,代表股份339,500,5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16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289,323,36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03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5人,代表股份50,177,2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278%。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15人,代表股份22,997,1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335%。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会议提案进行了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设置职工代表董事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9,164,3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555%;反对10,254,6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05%;弃权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40%。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2,661,0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5.0546%;反对10,254,6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5910%;弃权8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9,134,6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467%;反对10,279,2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278%;弃权8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5%。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2,631,3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9255%;反对10,279,2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6980%;弃权86,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6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29,022,499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137%;反对10,295,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324%;弃权18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39%。 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2,519,1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4.4376%;反对10,295,175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671%;弃权182,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95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四)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朱长虹女士、焦果珊女士、樊俊梅女士、陈继林先生、邓一新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非独立董事朱长虹 表决结果:同意331,846,18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54%;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5,342,79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7160%。 是否当选:当选 4.02非独立董事焦果珊 表决结果:同意331,830,00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06%;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5,326,61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6456%。 是否当选:当选 4.03非独立董事樊俊梅 表决结果:同意332,059,734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83%;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5,556,35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6446%。 是否当选:当选 4.04非独立董事陈继林 表决结果:同意331,843,82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7447%;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5,340,44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7057%。 是否当选:当选 4.05非独立董事邓一新 表决结果:同意331,853,746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76%;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5,350,36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7489%。 是否当选:当选 (五)逐项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曲辉女士、白媛媛女士、宫艳君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独立董事曲辉 表决结果:同意331,857,69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88%;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5,354,31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7660%。 是否当选:当选 5.02独立董事白媛媛 表决结果:同意331,959,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787%;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5,456,01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7.2083%。 是否当选:当选 5.03独立董事宫艳君 表决结果:同意331,849,79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465%;其中,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表决结果:同意15,346,4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6.7317%。 是否当选: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经世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安琪、宋爱玲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及会议召集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经世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蒙草生态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五年十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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