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脉科技(92092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证券代码:920924 证券简称:广脉科技 公告编号:2025-125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bse.cn)上披露的《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告编号:2025-118)。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一、公示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 3号》)等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 9月 23日至 2025年 10月 9日通过北京证券交易所官网、公司网站、公司内部信息系统公告栏及公司内部公告电子屏对 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向全体员工进行公示并征求意见,公示期不少于 10天。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核查意见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规定,对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以下简称《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引第 3号》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本次激励计划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为公司实施《激励计划》时在公司任职的核心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本次列入公司《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广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 10月 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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