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ST元成(603388):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19:36:07 中财网
原标题:*ST元成: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5-114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
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第一次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风险提示:
●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2025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14号)。认定:1、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一)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虚增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二)未及时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入账处理,虚增公司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2、公司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 如根据正式的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7条、第9.5.8条,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后续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 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积极行使听证或进行陈述、申辩等合法权利,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权益,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暨立案调查进展情况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公司涉嫌年报等定期报告财务数据虚假披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决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立案调查。公司已于2025年7月2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1)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到立案告知书暨风险提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62)。

2025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14号)认定公司:
(一)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虚增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事项一):2020年至2022年期间,在实际控制人祝昌人组织、指使下,元成股份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以下简称越龙山项目)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相应项目产值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437,538.26元、营业收入208,897,751.81元、利润总额50,460,213.55元。

其中: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成本115,079,954.28元,虚增营业收入
153,560,382.76元,虚增利润总额38,480,428.4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22.75%、21.48%、36.60%;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成本25,076,108.86元,虚增营业收入36,169,962.53元,虚增利润总额11,093,853.67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5.99%、6.31%、19.32%;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成本18,281,475.12元,虚增营业收入19,167,406.52元,虚增利润总额885,931.40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7.22%、5.86%、1.62%。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追溯调整越龙山项目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但披露的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金额不准确。

(二)未及时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入账处理,虚增公司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事项二):2022年9月前后,元成股份先后收到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淮阴项目)的结算审定单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但未及时根据审定结果调整财务记账金额,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4,161,361.04元、虚增利润总额
13,453,292.99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4.33%、24.60%。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追溯调整。

(三)元成股份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事项三):2022年7月6日,公司披露证监会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5,542,618股新股。

2022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
284,546,499.12元。

2022年7月至9月,元成股份披露《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二次修订稿)《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等文件,引用了越龙山项目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前述财务数据不真实、不准确,元成股份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事项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和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就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正式处罚决定,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如根据正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结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二、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公司将全力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最终结果以中国证监会出具的正式处罚决定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7条、第9.5.8条,如公司后续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司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公司将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上海证券交易所将在停牌之日起的5个交易日内,向公司发出拟终止股票上市的事先告知书,后续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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