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警]*ST元成(603388):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代码:603388 证券简称:*ST元成 公告编号:2025-113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中国证监会2025年10月10日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查明,认定公司虚增2020年至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上述事项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和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13日起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一、公司已被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 (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后的营业收入为145,839,584.29元;公司2024年度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为142,968,317.08元,且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3,264,195.61元,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3.2条第(一)项规定,公司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六)项“最近连续3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之规定,公司近三年连续亏损且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2024年度审计报告》提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股票已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 二、公司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2025年10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14号),认定公司: (一)通过虚增越龙山项目成本和产值,虚增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事项一):2020年至2022年期间,在实际控制人祝昌人组织、指使下,元成股份通过虚增越龙山国际旅游度假区相关项目(以下简称越龙山项目)劳务和机械成本、虚增相应项目产值等方式,累计虚增营业成本158,437,538.26元、营业收入208,897,751.81元、利润总额50,460,213.55元。 其中:2020年年报虚增营业成本115,079,954.28元,虚增营业收入 153,560,382.76元,虚增利润总额38,480,428.48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22.75%、21.48%、36.60%;2021年年报虚增营业成本25,076,108.86元,虚增营业收入36,169,962.53元,虚增利润总额11,093,853.67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5.99%、6.31%、19.32%;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成本18,281,475.12元,虚增营业收入19,167,406.52元,虚增利润总额885,931.40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7.22%、5.86%、1.62%。2024年1月31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追溯调整越龙山项目营业成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但披露的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金额不准确。 (二)未及时将淮阴项目价审差异入账处理,虚增公司2022年年报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事项二):2022年9月前后,元成股份先后收到淮阴区张棉、徐溜、三凌、南陈集、渔沟工业园区道路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淮阴项目)的结算审定单并加盖公司公章确认,但未及时根据审定结果调整财务记账金额,导致公司2022年年报虚增营业收入14,161,361.04元、虚增利润总额 13,453,292.99元,分别占当期披露金额绝对值的4.33%、24.60%。2024年4月27日,公司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对前述事项进行追溯调整。 (三)元成股份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事项三):2022年7月6日,公司披露证监会受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2022年10月11日,公司披露证监会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85,542,618股新股。 2022年11月11日,公司披露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共募集资金 284,546,499.12元。 2022年7月至9月,元成股份披露《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二次修订稿)《关于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反馈意见的回复》等文件,引用了越龙山项目2020年、2021年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前述财务数据不真实、不准确,元成股份在202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文件中编造重大虚假内容。 综上,公司2020年至2022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事项将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和第9.5.2条第一款第(六)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公司股票自2025年10月13日起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元成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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