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创电气(301448):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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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10日 20:00:2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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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开创电气: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1448 证券简称:
开创电气 公告编号:2025-055
浙江
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
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9月30日通过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宁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1,84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吴宁、吴用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董事张垚嗣、黄丽为本次激励对象,故董事吴宁、吴用、张垚嗣、黄丽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55.00万股限制性股票予以作废。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吴宁、吴用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董事张垚嗣、黄丽为本次激励对象,故董事吴宁、吴用、张垚嗣、黄丽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为符合归属条件的27名激励对象办理60.0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宜。
本议案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董事吴宁、吴用与本次激励对象存在关联关系,董事张垚嗣、黄丽为本次激励对象,故董事吴宁、吴用、张垚嗣、黄丽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
开创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