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景科技(301396):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396 证券简称:宏景科技 公告编号:2025-083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于2025年9月4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总股本153,517,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7,675,877.3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在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本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实施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53,517,54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1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7日; 2025 10 20 除权除息日为: 年 月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0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0 20 月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锁定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 若上述期间公司发生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行为的,则上述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111号 咨询联系人:张铁舰 020-82018146 咨询电话: 电子邮箱:investor@gloryview.com 八、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宏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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