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源电气(300789):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20:05:15 中财网
原标题:唐源电气: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789 证券简称:唐源电气 公告编号:2025-088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5月28日召开了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与本次发行相关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以及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普通股股东权益和即期回报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提出了填补回报的相关措施,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说明如下: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测算
(一)主要假设条件及测算说明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情况、公司经营情况、证券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6月底完成,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对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时间为准。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0,623.58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不考虑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募集资金运用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营业收入、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注册、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4、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14,384.91万股为基数,不考虑除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之外的因素(如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股利、股权激励、股票回购注销等)对本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

5、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4,311.60万股(含本数)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8,696.51万股,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完成数量为准。

6、根据公司公布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分别为3,360.09万元和2,761.51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半年度业绩为全年业绩的50%,在此基础上,按照公司2026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2025年度持平、增长10%、减少10%三种情景分别计算。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基于上述假设,公司测算本次发行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项目2025年度/2025 年末2026年度/2026年末 
  发行前发行后
假设 1:假设公司 202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 2025年度持平   
总股本(万股)14,384.9114,384.9118,69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720.176,720.176,720.1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万元)5,523.035,523.035,523.0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0.470.41
项目2025年度/2025 年末2026年度/2026年末 
  发行前发行后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70.470.4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380.380.3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380.380.33
假设 2:假设公司 202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年度增长 10%   
总股本(万股)14,384.9114,384.9118,69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720.177,392.197,392.1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万元)5,523.036,075.336,075.33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0.510.45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70.510.4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380.42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380.420.37
假设 3:假设公司 2026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5年度减少 10%   
总股本(万股)14,384.9114,384.9118,696.5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6,720.176,048.156,048.1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的净利润(万元)5,523.034,970.724,970.72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70.420.3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70.420.3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 (元/股)0.380.350.3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稀释每股收益 (元/股)0.380.350.30
注1: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证监会公告[2010]2号)的规定计算;
注2:以上假设分析和测算数据仅作为简单分析测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财务指标的影响之用,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和分红计划,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风险的特别提示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一定程度的增加,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特此提醒投资此外,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公司对相关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综合效益,有利于有效推进公司的发展战略,有助于巩固和夯实公司的技术研发优势和产品优势,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综合实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具体分析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的《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四、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公司是一家以机器视觉、机器人控制、嵌入式计算、数字孪生、人工智能、故障预测与健康管理为核心技术的机器视觉和机器人产品及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面向智慧交通、智慧应急、智能制造领域提供机器视觉智能检测装备、大数据智能管控系统、机器人等产品与技术服务。本次募投项目为轨道交通智能运维机器人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轨道交通智能运维AI大模型研发与产业化项目、营销与技术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目前有多项机器人在开发,且已有少量轨道交通智能运维机器人产品实现销售,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将加快轨道交通智能运维机器人产品矩阵的研发迭代和产业化进程。轨道交通智能运维AI大模型是公司传统产品大数据智能管控系统与人工智能相结合的产品,通过实施本次募投项目,公司在轨道交通垂直大模型技术领域将建立先发优势,有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为推进公司未来战略规划,需对目前营销与技术服务系统进行系统性的升级建设,加密网点布局,扩大团队规模,提升团队能力,提升公司产品的市场渗透率。此外,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要求,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支撑。

综上,营销与技术服务体系升级建设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系为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提供支撑,本次募投项目中轨道交通智能运维机器人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和轨道交通智能运维AI大模型研发与产业化项目,系公司提升既有产品规模并实现业务升级的重要举措。

(二)公司从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1、人员储备
通过长期的培养与积累,公司拥有一批经验丰富的经营管理人员和精通轨道交通运营维护技术的技术人员,建立了一支强有力的管理、研发、技术和制造团队,专业涉及电子信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应用数学、机电一体化等,为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公司董事长陈唐龙先生在西南交通大学长期进行轨道交通弓网高速受流技术、接触网在线检测技术等相关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具有三十年的教学、科研、开发和实施经验。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佘朝富先生、职工代表董事王瑞锋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周毅先生、副总经理金达磊先生均在接触网、受电弓、轨道和隧道监测检测领域拥有十余年的技术与产品开发、系统集成、项目交付、市场开拓的实践经验。凭借对轨道交通行业的深刻理解以及对市场趋势准确的判断和把握,公司核心团队抓住我国电气化铁路、高速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增长的历史机遇,研究开发了符合行业发展趋势的技术和产品,推动公司经营业绩稳健增长。

因此,公司人才储备可以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要求。

2、技术储备
经过多年沉淀,公司已形成机器视觉、机器人控制、嵌入式计算、数字孪生、人工智能等多项机器人关键技术;建成行业一流的轨道交通基础设施检测监测实验室、大铁及地铁接触网试验线等多条试验线,以及面向轨道交通智能运维的云平台与大数据中心;被认定为院士(专家)工作站、成都高铁和轨道交通供电检测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取得多项包括机器人视觉在内的机器人相关专利、软件著作权,核心产品和技术多次获得国务院、中国铁道学会、四川省、成都市等机构颁发的奖项。

公司是业内较早开展大数据智能管控技术攻关的企业,目前已建成面向轨道交通智能运维的云平台与大数据中心,被认定为院士(专家)工作站、成都高铁和轨道交通供电检测监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累计取得多项相关已授权发明专利、软件著作权等。

因此,公司技术储备可以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要求。

3、市场储备
通过多年的潜心经营,公司积累了丰富的客户资源,包括国铁集团及下属全国18个铁路局集团公司、中国中车及其下属主要的车辆厂,国家能源集团、陕煤集团等地方铁路集团公司,金鹰重工今创集团等独立的机车车辆厂,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交建中国通号等央企客户,以及国内30个省份、地区的50余个地铁公司客户。

因此,公司市场储备可以满足本次募投项目的要求。

五、公司拟采取的填补即期回报的具体措施
为了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降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可能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多种措施保证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有效使用、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一)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

本次发行结束后,募集资金将按照制度要求存放于董事会指定的专项账户中,专户专储、专款专用,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公司将积极配合保荐人和监管银行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监督,确保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

(二)加强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公司将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做出科学、迅速和谨慎的决策,确保独立董事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监事会能够独立有效地行使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财务的监督权和检查权,为公司发展提供制度保障。

(三)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尽快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及公司未来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经济效益,有助于提高公司的市场竞争力、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运作,争取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将进一步增强盈利能力,弥补本次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

(四)完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要求,以及《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政策的有关规定,公司在关注公司自身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制定股东回报规划。公司将严格执行公司制订的分红政策及股东回报规划,努力提升对股东的投资回报。

本次发行后,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并注重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努力强化股东回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并保障公司股东利益。

六、相关主体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承诺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切实履行公司填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如公司未来拟实施股权激励,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切实履行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填补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承诺
为保证公司本次发行完成后填补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以下承诺:“1、本人承诺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自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至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该等规定时,本人届时将按照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3、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同时,作为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特此公告
成都唐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中财网
各版头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