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现代(300830):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20:05:17 中财网
原标题:金现代: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830 证券简称:金现代 公告编号:2025-075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街道天辰路1571号金现代大厦17层。

5、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黎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80人,代表股份
175,506,9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8599%。

其中: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股份173,561,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42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6人,代表股份1,945,3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78人,代表股份23,365,6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理人2人,代表股份21,420,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42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6人,代表股份1,945,34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7%。

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129,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847%;反对307,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754%;弃权70,1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987,7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3827%;反对307,7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172%;弃权70,1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000%。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75,039,4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336%;反对401,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90%;弃权6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7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98,1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993%;反对401,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200%;弃权6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808%。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2《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75,036,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318%;反对401,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90%;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9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94,9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856%;反对401,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200%;弃权6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944%。

该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本次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03《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4,994,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082%;反对437,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495%;弃权74,2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53,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8084%;反对437,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740%;弃权74,2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7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4《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5,032,6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298%;反对401,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90%;弃权72,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1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91,3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702%;反对401,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200%;弃权72,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099%。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5《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5,039,7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338%;反对401,8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290%;弃权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7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98,4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006%;反对401,8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200%;弃权6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795%。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5,084,0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590%;反对342,7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953%;弃权80,1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5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942,7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901%;反对342,7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4670%;弃权80,1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428%。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7《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5,027,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267%;反对408,1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326%;弃权7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885,9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7.9471%;反对408,1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469%;弃权71,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06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8《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5,053,1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14%;反对381,9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76%;弃权7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0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911,8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579%;反对381,9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348%;弃权7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073%。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09《防止大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5,115,2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768%;反对318,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12%;弃权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1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973,9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3237%;反对318,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13%;弃权73,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50%。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1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
表决结果:同意175,093,5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645%;反对318,0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1812%;弃权9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4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952,2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2308%;反对318,0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3613%;弃权95,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6,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079%。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1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5,049,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393%;反对379,377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62%;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4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908,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421%;反对379,37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6237%;弃权7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343%。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12《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5,069,1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506%;反对372,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23%;弃权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927,8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264%;反对372,6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50%;弃权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78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13《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同意175,060,8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58%;反对372,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23%;弃权73,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41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919,55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908%;反对372,6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50%;弃权73,406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3142%。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2.14《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75,069,16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506%;反对372,68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123%;弃权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3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927,8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1264%;反对372,6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950%;弃权65,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6,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786%。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75,052,4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9.7410%;反对356,77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2033%;弃权97,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05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2,911,16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8.0549%;反对356,77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5269%;弃权97,70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4181%。

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曹钧律师和包宇航律师见证并出具了《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方式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决议;
2、北京德和衡(青岛)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现代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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