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赛科技(301529):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证券代码:301529 证券简称:福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5-054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询价转让结果报告书 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陆体超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重要内容提示: ?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福赛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陆体超。陆体超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陆文波先生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询价转让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 2、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 3、出让方本次询价转让股份数量为541,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77%;询价转让的价格为72.08元/股,交易金额38,995,280.00元。 ? 4、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询价转让已实施完毕。 一、出让方情况 (一)出让方基本情况 出让方委托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或“组织券商”)组织实施福赛科技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计划通过询价出让方式转让股份数量为1,7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38%。 详见公司在2025年9月18日和2025年9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5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相关资格的核查意见》及《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 截至本次询价转让前,出让方所持福赛科技首发前股份的数量、占福赛科技总股本比例情况如下:
(二)出让方一致行动关系及具体情况说明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陆体超无一致行动人。 (三)本次转让具体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的股数上限为1,700,000股,受让方获配后,本次询价转让情况如下:
□适用□√不适用 二、出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本次转让后,出让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将从6.9211%下降至6.2834%。 (一)基本信息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投资者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一)受让情况
出让方与组织券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综合考虑股东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9月18日,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福赛科技股票交易均价的70%。 本次询价转让的《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已送达共计185家机构投资者,具体包括:基金公司46家、证券公司34家、保险机构14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13家、私募基金管理人77家、期货公司1家。 在《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即2025年9月19日7:15至 9:15,组织券商收到《认购报价表》合计5份,均为有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已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经出让方与组织券商协商,一致决定启动追加认购程序。追加认购于2025年9月24日16:00结束。追加认购期间,组织券商收到《追加认购单》合计2份,其中1份为有效报价,1份为无效报价,参与申购的投资者均及时发送相关申购文件。 根据机构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询价转让价格、询价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为72.08元/股,转让股份数量541,000股,交易金额 38,995,280.00元。 确定配售结果之后,中信建投证券向本次获配的6名受让方投资者发出了《缴款通知书》。各配售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的要求向组织券商指定的缴款专用账户及时足额缴纳了认购款项。中信建投证券按照规定向出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划转扣除相关财务顾问费、印花税、过户费和经手费后的股份转让资金净额。 (三)本次询价结果 在《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规定的有效申报时间内,组织券商合计收到有效报价6份。根据《认购邀请书》及《追加认购邀请书》约定的定价原则,最终6家投资者获配,最终确认本次询价转让价格为72.08元/股,转让的股票数量为541,000股,交易金额为38,995,280.00元。 (四)本次转让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变更 □适用□√不适用 (五)受让方未认购 □适用□√不适用 四、受让方持股权益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五、中介机构核查过程及意见 中信建投证券对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受让方、询价对象认购资格、《认购邀请书》的发送范围等进行了审慎核查并认为: 本次询价转让过程遵循了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目前证券市场的监管要求。 本次股份转让通过询价方式最终确定股份转让价格。整个询价转让过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六、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主体为持有福赛科技5%以上股份的股东陆体超。陆体超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董事长陆文波先生不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本次询价转让未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福赛科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参与本次询价转让。 3、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的询价转让方式,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不触及要约收购。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4、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询价转让相关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股东询价转让计划书》(公告编号:2025-051)、《股东询价转让定价情况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转让计划已实施完毕。 5、股东陆体超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6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股东询价和配售方式转让股份(2025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25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附件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向特定机构投资者询价转让股份的核查报告》 特此公告。 芜湖福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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