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迪克(30065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的核查意见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2025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 二、关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日及授予数量的核查意见公司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日和授予数量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5年10月10日,并同意以30.73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88.5万股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年10月10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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