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002714):2025年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714 证券简称:牧原股份 公告编号:2025-097 债券代码:127045 债券简称:牧原转债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第一次会议、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第一次会议、2025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会议于2025年10月9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会秘书秦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2025年持股计划的有关规定。 出席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第一次会议的持有人202人,代表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份额9,116,814股,占公司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总股数的94.8381%;出席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第一次会议的持有人3,338人,代表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份额22,225,434股,占公司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总股数的94.5823%;出席2025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会议的持有人969人,代表2025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份额8,170,575股,占公司2025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总股数的93.2870%。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5年经营者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设立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9,116,81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毛劲仪、肖雨龙、张贺贺为公司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上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且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9,116,81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毛劲仪先生为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和主持持有人会议; (2)为本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4 ()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5)拟订、执行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6)负责本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7)根据公司的考核结果决定持有人权益(份额); (8)决策持股计划剩余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分配; (9)办理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0)根据管理办法对持股计划的财产进行处置; (11)负责本计划的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以下简称“资产管理机构”)的选聘、对接工作(如有); (12)办理本计划购买股票的锁定、解禁、分配等全部事宜; (13)行使本计划资产管理职责,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本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管理委员会亦可将其资产管理职责授予第三方管理(如选聘资产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将本计划的现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14)持有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经营者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9,116,814 100% 表决结果:同意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 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设立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3 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 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22,190,278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9.8418%;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35,156股,0.1582% 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曹庆伟、杨中华、陈玉来为公司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上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且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22,166,533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9.7350% 3,290 0.0148% ;反对 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 ;弃权 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曹庆伟先生为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负责召集和主持持有人会议; (2)为本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5)拟订、执行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6)负责本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7)根据公司的考核结果决定持有人权益(份额); (8)决策持股计划剩余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分配; (9)办理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0)根据管理办法对持股计划的财产进行处置; (11)负责本计划的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以下简称“资产管理机构”)的选聘、对接工作(如有); (12)办理本计划购买股票的锁定、解禁、分配等全部事宜; (13)行使本计划资产管理职责,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本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管理委员会亦可将其资产管理职责授予第三方管理(如选聘资产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将本计划的现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14)持有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奋斗者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之日起2025 至公司 年奋斗者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99.7821%;反对3,225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145%;弃权45,21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2034%。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5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同意设立2025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作为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机构,代表持有人行使股东权利。管理委员会由3名委员组成,设管理委员会主任1人。2025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表决结果:同意8,156,37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9.8262%;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14,20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1738%。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2025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牛嵯萃、潘志颖、常艺贺为公司2025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为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管理委员会委员发生变动时,由持有人会议重新选举。 上述三位管理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单位担任职务,且不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与前述主体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8,141,3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9.6429%;反对1,997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0244%;弃权27,1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3327%。 2025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管理委员会会议选举牛嵯萃女士为2025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主任,任期与2025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一致。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 2025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2025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同意授权管理委员会办理本持股计划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为本持股计划开立证券账户、资金账户及其他相关账户; (3)代表全体持有人监督本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 (4)代表全体持有人行使本持股计划资产所对应的股东权利; (5)拟订、执行本持股计划在存续期内参与公司增发、配股或发行可转换债券等再融资事宜的方案; (6)负责本持股计划的清算和财产分配; (7)根据公司的考核结果决定持有人权益(份额); (8)决策持股计划剩余份额、被强制转让份额的分配; (9)办理持股计划份额继承登记; (10)根据管理办法对持股计划的财产进行处置; (11)负责本计划的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专业机构(以下简称“资产管理机构”)的选聘、对接工作(如有); (12)办理本计划购买股票的锁定、解禁、分配等全部事宜; (13)行使本计划资产管理职责,管理委员会作为管理方,负责本计划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结束后减持本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代表本计划向持有人分配收益和现金资产等)。管理委员会亦可将其资产管理职责授予第三方管理(如选聘资产管理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在锁定期届满后售出公司股票进行变现,将本计划的现金资产投资于固定收益类证券、理财产品及货币市场基金等现金管理工具; (14)持有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责。 本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之日起至公司2025年骨干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之日止。 表决结果:同意8,143,394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99.6673%;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弃权27,181股,占出席会议的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0.3327%。 特此公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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