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迪环境(00082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000826 证券简称:启迪环境 公告编号:2025-065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3、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30日、2025年9月23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了《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8)、《关于增加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暨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7)。 4、本次股东大会未获得审议通过的提案: 提案1.00《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议案》; 提案2.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0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东路1号院5号楼北京文津国际酒店四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翼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27人,代表股份231,383,42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233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73,422,83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16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24人,代表股份57,960,5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664%。 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低于5%的股东)722人,代表股份15,045,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22人,代表股份15,045,4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56%。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聘请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出席人员资格等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提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 提案1.00《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5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以及办理授信额度项下借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4,706,40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5742%;反对2,38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320%;弃权114,289,24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393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2,367,85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2034%;反对2,387,7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704%;弃权289,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未获得通过。 提案2.00《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12,659,83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6897%;反对4,392,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984%;弃权114,330,92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11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321,2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8.6008%;反对4,392,66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960%;弃权331,4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5,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032%。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未获得通过。 提案3.00《关于增补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229,629,17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418%;反对1,232,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25%;弃权522,2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3,291,18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403%;反对1,232,00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86%;弃权522,23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70,8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4711%。 本项提案表决结果:本项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现场见证情况: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张宇依、崔兢赫律师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核、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启迪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一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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