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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天山(30031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时间:2025年10月10日 20:21:29 中财网
原标题:*ST天山: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313 证券简称:*ST天山 公告编号:2025-054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312,977,39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73,198,402股,故公司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9,778,994股。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10日北京时间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10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新疆昌吉市宁边西路262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代理董事长韩明辉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份事宜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312,977,396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73,198,402股,故公司此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239,778,994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1人,代表股份109,462,94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51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02,237,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2.63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48人,代表股份7,225,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3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8人,代表股份7,225,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8人,代表股份7,225,6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135%。

3、公司董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现场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并见证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了下列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提案1.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陈明艺先生、杨昀女士、郭云川先生、韩明辉先生、陈杰先生、李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上述6位非独立董事与本次会议选举的3名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01选举陈明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608,06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70,756股。

表决结果:陈明艺先生当选。

1.02选举杨昀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563,66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6,355股。

表决结果:杨昀女士当选。

1.03选举郭云川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563,66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6,354股。

表决结果:郭云川先生当选。

1.04选举韩明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558,86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1,554股。

表决结果:韩明辉先生当选。

1.05选举陈杰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559,97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2,664股。

表决结果:陈杰先生当选。

1.06选举李强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506,164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268,854股。

表决结果:李强先生当选。

提案2.00《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及提名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刘宗柳先生、陈继东先生、李开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3位独立董事与本次会议选举的6名非独立董事共同组成第六届董事会,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具体表决情况如下:2.01选举刘宗柳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570,44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33,136股。

表决结果:刘宗柳先生当选。

2.02选举陈继东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587,246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49,936股。

表决结果:陈继东先生当选。

2.03选举李开辉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同意102,565,645股;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28,335股。

表决结果:李开辉先生当选。

提案3.00《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383,7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76%;反对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68%;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7,146,4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9039%;反对51,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86%;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5%。

该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4.00《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5%;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5%。

该议案获得通过。

提案5.00《关于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以逐项表决方式审议该项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提案5.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5%;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5%。

提案5.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5%;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5%。

提案5.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5%;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5%。

提案5.04《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5%;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5%。

提案5.0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5%;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5%。

提案5.0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24,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8%;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51%;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9%。

提案5.07《关于修订〈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5%;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5%。

提案5.08《关于修订〈股东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5%;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5%。

提案5.09《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5%;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5%。

提案5.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23,3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1%;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0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840%;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2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00%。

提案5.11《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5%;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5%。

提案5.12《关于修订〈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13,4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1%;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76,1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470%;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3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70%。

提案5.13《关于制定〈防范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5%;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5%。

提案5.14《关于制定〈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5%;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5%。

提案5.15《关于制定〈承诺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24,1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8%;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8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51%;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2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89%。

提案5.16《关于修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5%;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5%。

提案6.00《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股份注销暨减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24,2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9%;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25%;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6,9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965%;反对21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160%;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5%。

提案7.00《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17,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59%;反对2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85%;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5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980,33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051%;反对21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0073%;弃权28,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7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指派王宇坤律师、秦行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天山畜牧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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