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强联(300850):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证券代码:300850 证券简称:新强联 公告编号:2025-079 债券代码:123161 债券简称:强联转债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9日召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210,734.12万元 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189,880.76万元 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80,472.37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2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12,475.47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 投资者与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蓝盾信息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投资者与致生联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致生联发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20%连带赔偿责任,已出判决的案件大华所已全部履行完毕。上述案件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4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3次;5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28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5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卫国,2007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7年6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8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亚杰,2020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8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19年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2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传兵,2010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1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15家次。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项目合伙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情况如下: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用130.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1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00万元。审计收费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上期审计费用140.0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120.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0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1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关资格证照、业务、人员数量和诚信状况等信息,充分了解其执业情况,一致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时,公司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因此,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5年10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进行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3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减少10万元。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2、《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3、《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基本情况的说明》;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洛阳新强联回转支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1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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