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福(30132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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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10日 22:31:20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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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新莱福: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
中信证券”)接受委托,担任广州
新莱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本独立财务顾问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6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要求,认真履行了尽职调查义务,对上市公司相关的公告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出具的专业意见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中信证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基础上作出以下承诺:
1、本独立财务顾问已按照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有充分理由确信所发表的专业意见与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文件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2、本独立财务顾问已对上市公司和交易对方披露的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进行充分核查,确信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符合要求;
3、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充分理由确信上市公司本次重组的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证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4、本独立财务顾问有关本次交易出具的专业意见已经提交本独立财务顾问内核机构审查,内核机构同意出具此专业意见;
5、本独立财务顾问在与上市公司接触后至担任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期间,已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格执行风险控制和内部隔离制度,不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和证券欺诈问题。
特此承诺。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充分尽职调查和内核的基础上出具的承诺》之签章页)
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
李锐 吴曦 孙易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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