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越龙山(600059):古越龙山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代码:600059 证券简称:古越龙山 公告编号:2025-039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任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期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潘良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潘良灿先生因工作调动决定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潘良灿先生将不在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同时,根据绍政干〔2025〕16号文件,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胡峰为公司副总经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一)提前离任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潘良灿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潘良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所担任副总经理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潘良灿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 潘良灿先生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潘良灿先生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9月3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聘任胡峰为公司副总经理(附简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一致。 胡峰先生简历如下: 胡峰:1982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学历。历任绍兴市纪委市监委宣传部部长,新昌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委副主任,绍兴市文旅集团党委委员、纪委书记,中国绍兴黄酒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本公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胡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所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于2025年10月11日召开十届五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对公司拟聘任副总经理的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董事会聘任胡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提名、董事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阅胡峰先生的履历及相关资料,其任职资格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具备与行使职权相适应的履职能力和条件,同意董事会聘任胡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特此公告。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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