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龙股份(000712):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5-64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5年9月15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股份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60),公司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公司”)所持有的合计30,000,000股股份于2025年10月12日 10时至2025年10月13日10时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 (http://sifa.jd.com)进行公开拍卖。 一、本次司法拍卖的竞价结果 根据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成交确认书》: 1.用户姓名:陈瑞岳通过竞买号234564796于2025年10月13 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开展的“东莞市新世纪科教 拓展有限公司持有的300万股(证券简称:锦龙股份,证券代码: 000712,无限售流通股票)”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7534450.00(叁仟柒佰伍拾叁 万肆仟肆佰伍拾圆整)。 2.用户姓名:成都金耀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 院于京东网开展的“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的300万 股(证券简称:锦龙股份,证券代码:000712,无限售流通股票)”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7234450.00(叁仟柒佰贰拾叁 万肆仟肆佰伍拾圆整)。 3.用户姓名:王梅耳通过竞买号234582595于2025年10月13 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开展的“东莞市新世纪科教 拓展有限公司持有的300万股(证券简称:锦龙股份,证券代码: 000712,无限售流通股票)”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6834450.00(叁仟陆佰捌拾叁 万肆仟肆佰伍拾圆整)。 4.用户姓名:成都金耀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 过竞买号234554646于2025年10月13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 院于京东网开展的“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的300万 股(证券简称:锦龙股份,证券代码:000712,无限售流通股票)”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7034450.00(叁仟柒佰零叁万 肆仟肆佰伍拾圆整)。 5.用户姓名:成都金耀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 过竞买号234551187于2025年10月13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 院于京东网开展的“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的300万 股(证券简称:锦龙股份,证券代码:000712,无限售流通股票)”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7234450.00(叁仟柒佰贰拾叁 万肆仟肆佰伍拾圆整)。 6.用户姓名:成都金耀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 过竞买号234554672于2025年10月13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 院于京东网开展的“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的300万 股(证券简称:锦龙股份,证券代码:000712,无限售流通股票)”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7034450.00(叁仟柒佰零叁万 肆仟肆佰伍拾圆整)。 7.用户姓名:成都金耀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 过竞买号234554619于2025年10月13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 院于京东网开展的“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的300万 股(证券简称:锦龙股份,证券代码:000712,无限售流通股票)”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7034450.00(叁仟柒佰零叁万 肆仟肆佰伍拾圆整)。 8.用户姓名:成都金耀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 过竞买号234554690于2025年10月13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 院于京东网开展的“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的300万 股(证券简称:锦龙股份,证券代码:000712,无限售流通股票)”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7534450.00(叁仟柒佰伍拾叁 万肆仟肆佰伍拾圆整)。 9.用户姓名:成都金耀壹号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通 过竞买号234471819于2025年10月13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 院于京东网开展的“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的300万 股(证券简称:锦龙股份,证券代码:000712,无限售流通股票)”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9334450.00(叁仟玖佰叁拾叁 万肆仟肆佰伍拾圆整)。 10.用户姓名:史幼君通过竞买号234574237于2025年10月 13日在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京东网开展的“东莞市新世纪科 教拓展有限公司持有的300万股(证券简称:锦龙股份,证券代码: 000712,无限售流通股票)”司法拍卖项目公开竞价中,以最高应价胜出。 该标的物网络拍卖成交价格:¥38934450.00(叁仟捌佰玖拾叁 万肆仟肆佰伍拾圆整)。 二、风险提示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 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标的物最终成交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本次成交的拍卖股份如完成股权变更过户,过户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本次所受让的股份。 2.本次成交的拍卖股份预计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管理产生重大影 响。若本次成交的拍卖股份最终全部完成过户,新世纪公司仍将持有公司股份14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9%;杨志茂先生仍 将持有公司股份3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2%。新世纪公 司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杨志茂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 3.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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