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电热(300217):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一、本次对外投资概述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由香港子公司和新加坡子公司共同在泰国设立子公司,通过泰国子公司建设生产基地,从事各类电加热器的生产、加工和销售等活动。该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授权人员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的相关事宜,包括确定投资路径,设立、维护各级实施主体;办理国内的境外投资相关手续以及中国香港和泰国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购买土地、建设厂房、租赁厂房、购买机器设备等生产基地建设工作;聘请专业机构;为实施和完成本次投资应当采取的其他行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在泰国设立子公司并建设生产基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二、对外投资进展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东方电热科技(泰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泰国”)近日与WHAINDUSTRIALESTATERAYONGCOMPANYLIMITED(以下简称“卖方”)签订《土地买卖合同》,东方泰国向卖方购买其位于泰国罗勇府WHA一般工业区内编号为JX03的地块,面积约21.35莱,购买价款总额为92,195,769.05泰铢(约合人民币2,010.77万元)。 三、《土地买卖合同》主要内容 (一)协议双方 卖方:WHAINDUSTRIALESTATERAYONGCOMPANYLIMITED 买方:东方电热科技(泰国)有限公司 (二)土地情况 买方向卖方购买其位于泰国罗勇府WHA一般工业区内编号为JX03的地块,面积约21.35莱。 (三)土地价格 土地购买价款总额为92,195,769.05泰铢,即每莱的价格为4,318,303.00泰铢。各方同意,仅当随后登记或转让的土地总面积大于或小于第(二)条规定的大致面积时,才应在产权转让日调整购买价格。在这种情况下,每莱的购买价格金额不变,购买价款总额应根据土地面积的增加或减少按比例增加或减少。 (四)价款支付 购买价款应通过电汇或银行支票在以下指定的分期付款中支付,并应在以下指定的日期或之前交付给卖方: 1.在2025年10月31日内,支付购买价款总额的20%,金额为18,439,153.81泰铢。 2.在2026年1月30日内,支付购买价款总额的30%,金额为27,658,730.72泰铢。 3.土地部门进行产权转让之日或之前(“产权转让日”)应支付最后一笔分期付款,即购买价款总额的50%,金额为46,097,884.53泰铢。产权转让日预计在2026年6月30日,卖方提前10天发出通知。 4.产权转让日日期需符合以下规定:目前,卖方正在进行土地分割并签发新的土地产权契据,预计于2026年6月30日或卖方另行通知买方的更晚日期完成,但延期日期不得晚于预计日期后的3个月,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如因困难、意外情况、公共利益事件或国家土地规划署(ONEP)、土地部门或其他相关机构的命令导致土地分割程序无法在延长期限内完成,双方应协商延长其他合理期限。 合同还对完成,土地的交付和转让,费用、开支和印花税,工业区管理局IEAT的规定,契约与合约,土地平整,购买权的转让,基础设施费、管理费和维修费,产权转让日期前的无过错终止,产权转让日期前买方违约,产权转让日期前卖方违约,电力供应规定,隐私,卖方对买方的陈述,其他等作了规定。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进展情况并积极推进本次对外投资的实施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投资。 四、备查文件 1.《土地买卖合同》。 特此公告。 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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