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远海发(601866):中远海发2025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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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8:16:01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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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中远海发:
中远海发2025年第二次股东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
中远海发 公告编号:2025-063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0月13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171号远洋宾馆三楼(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420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1,419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H股) | 1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6,580,214,694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6,202,868,746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H股) | 377,345,94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 49.8590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6.9998 |
境外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2.8592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公司董事长张铭文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本次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出席6人;
公司董事长张铭文先生,非执行董事叶承智先生、张雪雁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邵瑞庆先生、陈国樑先生、吴大器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总经理王坤辉先生、董事会秘书蔡磊先生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王坤辉先生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
型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6,194,584,845 | 99.8665 | 6,715,900 | 0.1083 | 1,568,001 | 0.0252 |
H股 | 371,462,939 | 98.4410 | 5,882,009 | 1.5588 | 1,000 | 0.0002 |
普通股
合计: | 6,566,047,784 | 99.7847 | 12,597,909 | 0.1915 | 1,569,001 | 0.0238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
名称 | 同意 | | 反对 | | 弃权 | |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1 | 关于
选 举
王 坤
辉 先
生 担
任 本
公 司
执 行
董 事
的 议
案 | 71,080,847 | 89.5622 | 6,715,900 | 8.4621 | 1,568,001 | 1.9757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耿晨、冯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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