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群股份(601366):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601366 证券简称:利群股份 公告编号:2025-047 债券代码:113033 债券简称:利群转债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10月11日发出,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徐瑞泽女士主持。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研究,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信贷结构,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中期票据,本次注册发行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后方可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需要,公司拟于2025年10月30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关于公司拟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利群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 10月 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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