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城(600094):注销回购股份暨股份变动的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B 公告编号:2025-060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股份变动的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局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5年 10月14日注销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的公司A股股份 39,902,000股。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364,852,045股变更为2,324,950,045股。 一、本次注销回购股份的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 2025年8月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8月 26日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 并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将对已回购39,902,000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公司发布《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并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关于注销回购股份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等公告。截至申报期间届满之日,公司未收到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书面文件。上述内容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信息披露报纸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情况及后续安排 本次拟注销的回购股份经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回购用途为“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股份将按照规定予以注销及出售,其中拟用于减少注册资本的注销及用于二级市场出售的股份数额,分别不超过本次回购股份总数额的二分之一。2022年10月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A股股份39,902,000股。已回购股份39,902,000股未用 于注销及出售,一直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证券账户号: B884876787)。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对于回购的股份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按有关规定在三年持有期限届满前注销。据此,公司拟注销前述已回购的股份39,902,000股,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39,902,000.00元。 经申请,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注销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回购股份,总计39,902,000股。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将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章 程修改、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完成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如下,最终以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登记结果为 准。 单位:股
益的股份比例的变化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后,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财 务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及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25年10月14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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