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重工(600031):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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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9:05:16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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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三一重工: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
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5-076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
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
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向文波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确定 H股全球发售(包括香港公开发售及国
际发售)及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宜之议案》
与会董事经审议,同意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H
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事宜的相关安排,包括但不限于刊发、签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文件,处理H股发行程序及相关事项,授权相关人士按相关决议处理与
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具体事务。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
与会董事经审议,同意根据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修改意见,
对《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H股发行上市后适用)》进行如下修订: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三十一条 公司持有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
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
股份的,认可结算所及其代理人持
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证
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 | 第三十一条 公司持有5%以上股
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或者
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
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
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购入
包销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
股份的,认可结算所及其代理人
(包括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及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持有5%以上股份的,以及有中国
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的除外。法
律、行政法规或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另有规定的,从其规
定。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
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
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
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 |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承担连带责任。 | 权性质的证券。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
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上述
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
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
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的
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
承担连带责任。 |
第六十五条 根据公司股票上市
地证券监管规则于股权登记日合
法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
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除非个别股东受公司股票上市
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须就个别事
宜放弃投票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
委托代理人(该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代为出席和表决。 | 第六十五条 根据公司股票上市
地证券监管规则于股权登记日合
法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或其代理
人,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依照有
关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证
券监管规则及本章程行使表决权
(除非个别股东受公司股票上市
地证券监管规则规定须就个别事
宜放弃投票权)。
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会,也可以
委托代理人(该人不必是公司股
东)代为出席和表决。任何有权出
席股东会议并有权表决的股东,有
权委任一人或者数人(该人可以不
是股东)作为其股东代理人,代为
出席和表决。 |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0月14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