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股份(301004):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004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5-073 债券代码:123250 债券简称:嘉益转债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5,446,938股剔除已回购股份1,086,080股后的144,360,8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合计拟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144,360,858.00元(含税)。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 ×10=144,360,858.00 元 ÷145,446,938×10=9.92532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9925328元/股)。 3、因公司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嘉益转债,债券代码:123250)目前尚在转股期,自2025年10月10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公司可转债已经申请暂停转股,详见公司2025年10月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嘉益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的总股本为基数(暂以2025年6月30日总股本145,446,857股为基数测算)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5,446,857元(含税),本次分红占2025年半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47.75%,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若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二)公司发行的“嘉益转债”正处于转股期,自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10月10日,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合计增加81股。自2025年10月10日至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止,“嘉益转债”已暂停转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量为1,086,080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 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86,080股后的144,360,8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360,858.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距离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086,080股后的144,360,85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9.0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0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0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17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10月2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10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10月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六、调整相关参数 (一)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10=144,360,858.00元÷145,446,938×10=9.925328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0.9925328元/股)。 (二)公司相关股东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在股票锁定期满后的两年内,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减持已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自嘉益股份上市至本公司/本人/本合伙企业减持期间,嘉益股份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承诺对应的发行价将按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将作出相应调整。 (三)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将根据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分别对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和2024年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公司后续将根据相关规定实施调整程序并履行披露义务。 (四)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确定和调整”条款的规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3250,债券简称:嘉益转债)转股价格将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嘉益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五)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公司《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应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经济开发区白洋工业区 咨询联系人:蔡锐 咨询电话:0579-89075611 传真电话:0579-89075611 八、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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