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裕重工(300185):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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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5年10月13日 19:30:29 中财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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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通裕重工: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85 证券简称:
通裕重工 公告编号:2025-091
债券代码:123149 债券简称:
通裕转债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2025年10月13日下午14点30分在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司7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5名,代表股份1,041,487,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0077%。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计642名,代表股份33,209,9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12%。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47名,代表股份数量1,074,696,9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8689%。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现场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5,751,8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72%;反对18,294,5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23%;弃权65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5%。
2、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公司监事会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1,072,115,1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98%;反对1,888,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57%;弃权69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45%。
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5,695,7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319%;反对18,266,6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97%;弃权734,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91,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4%。
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5,647,4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275%;反对18,344,3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069%;弃权70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9,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6%。
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55,784,17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402%;反对18,236,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969%;弃权6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29%。
6、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072,507,28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63%;反对1,4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341%;弃权7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6%。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33,366,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8415%;反对1,44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36%;弃权748,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0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049%。
7、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刁菡玉女士、刘伟先生、王龙飞先生张继森先生、司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7.01选举刁菡玉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059,328,999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57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187,951票。
表决结果:通过。
7.02选举刘伟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059,330,398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5701%;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189,350票。
表决结果:通过。
7.03选举王龙飞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059,323,41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5695%;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182,365票。
表决结果:通过。
7.04选举张继森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059,346,313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571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05,265票。
表决结果:通过。
7.05选举司猛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同意1,059,284,65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565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143,607票。
表决结果: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前换届选举暨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娄祝坤先生、倪受彬先生、刘延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8.01选举娄祝坤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59,370,926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573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29,878票。
表决结果:通过。
8.02选举倪受彬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59,375,931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5744%;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234,883票。
表决结果:通过。
8.03选举刘延俊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1,059,295,965票,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8.5669%。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20,154,917票。
表决结果:通过。
上述第1.00、2.00、3.00、4.00项议案需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已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已对第6.00项议案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第7.00、8.00项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并已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指派程明明律师、张晓武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通裕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十月十三日
中财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