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科院(300675):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0)。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30日。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 2025年10月13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09:15 —09:25、0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09:15 —15:00的任意时间。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三路29号建科大楼五层远程会议室。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并由董事长叶青女士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下同)共85人,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71,606,7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82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共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0,224,94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88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8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381,759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1%。无中小股东通过现场投票;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83人,代表有表决 权的股份1,381,75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21%。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均出席本次股东会,其中董事长叶青女士及董事黄庆 先生、张峰先生、张铭先生,独立董事张燕平先生、谢兰军先生、周俊祥先生, 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姚培女士等通过远程方式出席。 副总经理丘国雄先生通过远程方式列席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由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全部2项议案经审议通过;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2. 2025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筑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10月13日 中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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